永不驻足的前行步履——记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博白县人民检察院

07.11.2014  21:33

  本刊记者 梁洪 刘一山 通讯员 杨小龙

  百舸争流,千帆竞渡。

  在检察机关创先争优的竞赛热潮中,但凡能够一马当先一决胜负者,依凭的定是气贯长虹之决心与豪气,倘若还能够连续夺魁勇冠三军者,则非有百举百捷的坚强毅力与拼搏精神不可,在这一点上,曾赢取无数荣誉的博白县检察院恰恰具备了后一种扛鼎拔山的毅力与精神。

  从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博白县院获评的主要奖项就有“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全区先进检察院”“全区检察机关基层建设示范院”“全区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等,而为众多基层检察院殚精竭虑孜孜以求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之闪亮金牌,博白县院更是于2011年与2013年两度将之收入囊中。

  一个基层检察院,为什么能够长期保持一以贯之的争创动力?一支检察队伍永不驻足的前行步履体现了什么样的奋进精神?随着记者在博白县院对多位院领导和中层干部以及干警的深入采访,我们终于把握了其中的奥秘。

  固本培元,构建检察工作良性运转的人文基础

  任何一个行业与任何一项内容的争先创优活动,成功的因素都取决于人力资源的挖掘与人文精神的构建。从本质上说,检察机关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开展的争创活动,其目的正是为了打造一支不负法律重托,不负人民期望的检察执法队伍并依靠这支队伍去完成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工作任务。显然,在这个环环相扣的逻辑关系中,作为检察官的“”以及由这个“”所生发出来的人文精神状态,便是争先创优活动中最重要的主体并成为决定争创效果的最重要因素。

  博白县院现任党组副书记,担任过十年副检察长的谢春明说:“博白县院作为一个传统传承悠久的先进集体,其成功的原因在于多年来始终围绕‘好班子,好队伍,好机制’这个核心,从人文精神构建的角度抓好固本培元的基础工作——‘好班子’旨在形成一个思想统一,关系和谐,原则坚定,步调齐整的领导集体;‘好队伍’旨在塑造干警忠于职守,不怕困难,敢于碰硬,乐于奉献的人格精神;‘好机制’旨在创建一种是非分明,气正风清,奖罚有度,凝聚力强的工作制度,这些工作做好了,检察工作的长效良性运转就有了保证……

  记者了解到,博白县院历届领导班子都是善于沟通,相互支持,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领导集体,党组先后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等,确保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院领导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思想统一的领导集体不仅保障了各项工作部署的完整落实,他们身先垂范的表率作用也成为干警们效法的榜样。

  而在队伍建设上,博白县院则坚持围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开展专项教育实践活动。比如近年来,由院领导及邀请的县人大领导给干警们讲授的各项内容的党课会经常举行;革命传统教育报告会以及“唱红歌”比赛和重温入党誓词等系列革命传统教育活动也会定期举行;全院还在办公楼内设置有文化长廊、检察电子阅览室;每层楼走廊都设有展示检察文化特色的宣传画,每个干警办公桌上摆设警示语,坚持每周通过内网和电子显示屏发送一条廉政格言。同时通过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专题业务培训、到高等院校开展业务培训以及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方式提高干警法律综合素质。

  在好机制的创建上,博白县院则围绕“科学决策”和“监督制约”两个核心下功夫。借助绩效考评的渠道,建立完善了以工作目标考核为重点,以工作效能、创新激励、作风培养、纪律约束、综合评价为考核内容的绩效考评体系,对全院工作与全员实行动态管理,在局域网定期公布考核结果,使每个部门、每位干警都清楚自己的排名位置、与他人的差距,明白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使广大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上下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的工作格局。

  在固本培元上所下的功夫,为博白县院打造出一支“思想好,作风硬,纪律严,业务精”检察队伍,这支队伍不仅成为了全院检察工作良性运转的基础,还涌现出了“全区优秀青年卫士”“全区百名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博白县十佳政法干警”等先进典型,另外还先后有9名检察官被市、区院上调担任各种领导职务,博白县院检察官“勤奋聪明,昂扬向上”的人文精神得到广泛的好评与肯定。

  强化监督,围绕重点热点执法办案的职能履行

  基层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最终是通过打击各类犯罪的检察监督职责的履行,来实现“护卫一方百姓平安,促进一地经济发展”根本目的。在这个过程当中,能不能够结合形势的需要与当地社会需要开展执法办案,就成为考验基层检察院能否忠实的践行科学发展观,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要标准。

  在这个问题上,博白县院交上的是一份合格的答卷。

  博白县本地人口达到178万,下辖27个镇1个乡共316个行政村与27个社区,全县总面积3835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几乎为每平方公里近500人,社会矛盾错综复杂,民众诉求素来强烈。面对这个实际,博白县院十分注意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之下,紧紧地把握博白县的经济社会的重点热点开展执法办案工作,为博白县实现富民强县新跨越的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11年以来,博白县院就集中力量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近百件,其中有博白县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检查组受贿窝案,有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伪劣产品(食品)案,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偿资金、农村改厕项目补偿资金中的贪污受贿案等,这些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以及服务“千百十亿元企业工程”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办,在立案数、侦结率、起诉率、判决率的考评上均获得位居全区前列的成绩。与此同时,博白县院与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依法严惩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诸如“两抢一盗”犯罪和涉毒涉黑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力度不断加大。

  在案件的审理与查办过程,博白县院始终强调三个方面的原则:一是转变执法理念原则,引导干警正确处理好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之间的关系,帮助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二是规范执法原则,在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严把事实证据关、严格履行诉讼程序,准确适用法律条款,确保案件质量;三是强化监督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开展工作,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博白县院在公正执法原则上的清醒和执着,取得了成绩也获得了回报,仅2013年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32人,提起公诉756人,不捕48人,不诉20人。查办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2件2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5万元。在侦查监督工作上,就督促公安机关立案19件21人,其中两件案件的审查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精品刑事立案监督案件”。提出抗诉2件,其中一件获评“2013年度广西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院公诉科也被表彰为“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团队”,全院还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全区反渎职侵权工作三等奖”“优秀反渎局”并记集体三等功一次等荣誉。

  破竹建瓴,探索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创新实践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党情,国情,社情,民情正经历着重大变革,新形势下的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要求对检察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考验,我区各级检察院近年来在最高检的统一部署下,纷纷围绕检察工作如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问题上积极探索改革与创新的工作模式,在这个问题上,博白县院的颇具创意的几项做法同样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好评。

  一是推进工作重心下移。博白县院近年来认真探索检力下沉,拓展便民惠民新路子,以派驻旺茂检察室为依托,利用贴近群众的优势,畅通了涉检舆情信息渠道,及时准确收集、处置了涉检舆情信息,在全面履行好七项基本的职责的同时,积极探索服务民生的新路子。旺茂检察室“五个对接”和“五个延伸”(本刊做过专门报道)做法获上级检察机关的肯定,自治区检察院崔智友、张少康两任检察长都专程到旺茂镇检察室调研考察,称赞“小检察室发挥了大作用”。

  二是改革案件管理模式。博白县院在2011年开始就建立执法办案集中管理新机制,统一受理、登记、分流案件,统一接收、保管、移送涉案款物,统一开具、管理法律文书。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确保了案件无超期办案、超期羁押、归档超期等问题的发生。该院案管工作在2012年6月召开的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改革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三是拓宽社会联系点线。博白县院2010年初就设立了以乡镇党校为平台的“检察联络之家”,并赋予其三项职责:收集本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对检察工作或检察干警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借助检察联络员的力量共同开展法律宣传、法律服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好涉检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与化解工作。迄今,通过在全县28个乡镇设立的“检察联络之家”,博白县检察院获取线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件10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4人。

  四是建立便民服务窗口。博白县院2013年3月成立了检察事务管理中心,其功能作用反映在统一对外联系、统一受理处置和答复检察事务,这样做,既能方便群众,又整合了各部门的检察资源,强化了对群众信访跟踪、分析、评估、督促、办理、反馈的工作效率。同时,博白县院还加强了控告申诉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结合检察官“四走进四服务”和“清洁乡村”活动,着力增强服务成效,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五是落实人民监督员工作。博白县院2011年以来施行的让人民监督员“认识到位、培训到位、监督到位”以及案件通报回访制度,强化了外部监督制约,确保了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健康发展。这项工作由于成效明显,2012年4月召开的全区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工作会议上,博白县院作了经验发言,成为兄弟检察院借鉴学习的范本。

  一个基层检察院在检察改革创新上破竹建瓴的勇气及服务民生工作上精益求精的良苦用心,折射了这个院立检察为公,执法为民的精神境界,从这个角度说,博白县院再度获得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光荣称号是顺理成章,实至名归。

  博白县院检察长黄忠华说:“博白是广西客家人的集聚地,博白县院70%干警是客家人,历史上的客家人在年复一年的创业迁徙中,铸就了努力开拓、勇敢无畏、重教崇文、敬祖睦宗的精神,这种精神必将影响和激励博白县院的干警们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的向上攀登,去创建一项又一项业绩……

  我们祝愿,博白县院永不驻足的前行步履在检察机关创先争优的活动中,能够走得更高更远。■

  【我爱我院】

  ◆  博白县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刘华生:反贪工作的成绩让我欣慰

  博白县院历年来打击职务犯罪的工作一直走在前列,因此,如何不断继承和开创反贪工作的新局面,便成为摆在历届反贪局长面前的考验。2012年5月我被任命为博白县院反贪局长后,我就立即掂出了这个担子的分量。两年来,在上级检察机关和院党组的领导下,我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借助自身的表率作用来组织和带领全局干警投入到反贪办案的工作中去,对疑难、重大案件的侦查工作,除进行有条不紊的业务指导外,还亲自组织侦查、突破案件,先后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4件40人。另外,在自治区院反贪局的统一调配下,我们还参与查办了多起在全区有影响的职务犯罪大案。这些案件的查办效果都很好,有一件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十大精品案件,两件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优质案件,办案工作也得到上级检察机关、县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让我感到欣慰的,也为自己的职业担当而自豪。

  ◆  博白县院派驻旺茂检察室负责人李海斌:我要让自己的人生更加亮丽精彩

  博白县院设在旺茂镇的检察室是我们院工作的一个亮点,我作为负责人,两年多来按照领导的部署,将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到旺茂检察室的工作中,建成了以“五个延伸”为载体,依托案件信息管理平台,打造“三个基地”,建设“五个规范”的检察室建设和发展模式。我们通过文明接待的“六个一”服务,架起检民沟通服务的连心桥,借助“三监督三管控”强化了对“七所八站”职能的阳光运行,还借助“预防走进村委干部,廉政影响身边群众”活动,开展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这一系列的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老百姓非常感谢我们,这对我这个从检经历不长的检察官来说,既是成绩也是激励,我从中也体会到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成就感,人生自信心油然而生。我还年轻,人生的路还很长,我想,只要自己抱定“唯进步,不止步”的决心,在博白县院这个有着光荣传统的检察集体中,我今后的人生一定是非常亮丽精彩的。

  ◆  博白县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负责人陈丽秋:未检工作让我体会到了人生价值

  2012年8月院党组让我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两年多来,我已经办理审查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57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2人。印象最深的是办理公安移送起诉的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中学应届毕业生周某用捡到的一张信用卡在银行柜员机取出卡内的1万多元后被公安机关立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当时周某参加高考后已被广西一所高校录取,在学校表现良好。经过综合考虑并报院领导批准,我们启动了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最后周某归还了卡主的1万多元并赔礼道歉,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周某也被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回到大学继续读书的周某后来经常给我电话,一再感谢检察机关对他人生的挽救,未检工作让我体会到了人生价值。我在检察机关工作八个春秋,我经常告诫自己,要珍惜自己的职业,要感谢组织的培养教育,只有懂得珍惜和感恩的人才会不断进步。

  ◆  博白县院政工科科长庞美业:博检精神让我内心充满归宿感和自豪感

  作为政工科长,近年来我按照院党组的部署,在强化检察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和素质建设的工作上,坚持以检察文化为抓手,从厚重的客家文化底蕴中汲取丰富营养,积极探索具有博白客家文化特色、体现检察职业特点的博白检察文化理念,提炼了“唯进步、不止步”的博检精神,着力在打造检察“廉政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环境文化”“精神文化”上下功夫,有效推动了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对我的努力,领导给予了肯定,我先后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先进个人,这让我内心充满归宿感和自豪感。

  ◆  博白县院案管中心负责人李晓:努力工作才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途径

  2004年我进入博白县院反贪局工作,2012年8月我又被任命为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人。十年来,我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此外,作为司法会计,我还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侦查工作提供技术上的协作,帮助侦查人员解决一些账务上的难题。先后协助办案15次,对案件进行司法会计检验、鉴定5件。2012年6月召开的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改革会议上,我有幸作了这方面的工作经验介绍。

  我的努力得到了组织的认可,也提升了自己的人生价值。2009年我被本院评为先进个人,2010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这让我体会到努力工作才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途径。

  【众评与期待】

  ◆  玉林市委常委、博白县委书记:禤甲军

  博白县检察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做好检察业务工作与服务大局很好地融合起来,为全县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保民生等各项工作,实现经济社会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同时也推动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取得全国先进“两连冠”。希望县检察院以此作为良好起点,高点定位,团结拼搏,再铸新辉煌。

  ◆  博白县委副书记、县长:李俊

  多年来,博白县检察院围绕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亮点突出,成绩显著,获得诸多殊荣。这次又再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这既是县检察院的荣誉,也是全县的光荣。希望县检察院百尺竿头,再进一步,为博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博白县人大代表:许世琨

  博白县检察院是老先进,是全县的一面旗帜。近几年来,他们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完善自我,加强内部监督,同时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虚心倾听意见和建议,服务发展大局,焕发出新的活力,成为全区乃至全国基层检察院的排头兵。希望县检察院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

  ◆  博白县政协委员:熊海光

  我多次到博白县检察院参观学习,发现该院班子团结,凝聚力强,且不乏创新精神。在化解社会矛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检察事务管理、案件管理改革等工作上能推陈出新,特别是以旺茂检察室为标杆的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有声有色,成为联系群众、服务百姓的桥头堡。希望县检察院戒骄戒躁,与时俱进,积极进取,取得更大的业绩。

  ◆  博白县检察院检察长:黄忠华

  客家人有一种坚忍不拔、奋发向上的精神。近年来,博白县院注重借助客家文化的丰厚底蕴,以检察文化引领执法文化,以执法行为诠释检察文化,通过培育精神文化,构建制度文化,营造环境文化,倡导行为文化,夯实廉政文化,细化每个细节,提升了干警的思想品位,于无声处润物,精神外化于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四年时间两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唯进步、不止步”的博白检察精神在古老神奇的白州土地上生根发芽、绽放荣耀,勤劳执着的博检人将带着责任与梦想继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