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党委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

20.02.2020  03:41
日前,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党委书记高旭主持召开党委委员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以下简称《条例》),并就我委贯彻落实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指出,修订后的《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对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通篇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活精神,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机关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成果。《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委机关党的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的贯彻执行,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机关党建工作抓牢抓实,以高度的思想自党、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认真抓好抓实《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支部班子要带头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深入领会《条例》核心要义,准确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各党支部要结合“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开展专题学习,推动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到每一名党员。机关党委要制定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专题计划,并将贯彻落实《条例》纳入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作为考核目标任务,推动建设先进党支部。

会议提出,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机关党建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机关工作全过程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方面,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弘扬优良传统作风,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会议要求,机关各党支部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筑牢机关党建工作基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关心关爱党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党员干部建功立业。要强化党组织的日常监督,对党员干部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为完成年度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形成机关党建工作合力。机关各党支部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机关党委要履行好党建工作直接责任,指导督促机关各党支部落实党建责任,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国有企业前列、作好表率。

会议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并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