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土资源厅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

26.01.2015  11:51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从1月20日开始,广西国土资源厅党组派出7个由厅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对14个市国土资源局党组、9个直属单位党委(支部、总支)和厅机关19个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
      据悉,此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主要包括党组(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纠正“四风”、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严守组织人事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对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考核着重看抓党建、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效。二是纪检组(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主要包括协助党组(党委)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廉洁从政警示教育以及查办案件和办理信访件的情况。三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和厅党组若干规定采取的措施、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推进配套改革、开展监督检查以及取得的成效等方面的情况。四是完成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量化评分标准》情况。
      此次检查,各检查组带队厅领导还要围绕落实两个责任等情况与被考核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话。检查结果将纳入领导干部本人廉洁从政信息档案,作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不合格,或低于优秀等级的,本单位绩效考评不能评为优秀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