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创新“产村互动、农旅融合”模式全力打造现代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区

08.06.2016  11:21

      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2016-2017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58号)精神,隆安县农业局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多元投入、特色兴区、企业壮大、农民增收”的原则,创新“产村互动、农旅融合”模式,将农业与旅游融合,农业与工业联袂,生产与生活匹配,打造成为产业特色鲜明、竞争优势明显、示范带动效应突出、经济效益良好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多部门联动推进示范区建设。隆安县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隆安县2016-2017年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行动领导小组。拟定《隆安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2016-2017年)行动方案》(草案),整合农业、水利、国土、交通、科技、住建等部门和社会各类资源,多部门联动,争取示范区各项工作顺利经行。

      二是科学指导,推进示范区产业建设。各工作队认真贯彻落实《南宁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2016-2017年)行动方案》、各产业提升行动方案等要求,对示范区不同的主导产业,开展有针对性的科学指导,培育产业发展增长点,同时指导协助示范区向相应部门申报项目。

      三是紧扣标准要求,坚持“五化”推动示范区建设。按照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基地设施化、要素集约化、产业特色化要求,重在提升水果、蔬菜、优质稻、畜牧、休闲农业等特色优势产业档次,已形成了一批“以产带村、产村互动” 的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基地设施化、要素集约化、产业特色化现代特色农业新典型,

      四是突出产业支撑,龙头企业带动示范区建设。龙头企业是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的强力引擎。各示范区经过精心选点、科学规划,扎实开展创建和实施“提升工程”, 通过“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壮大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了农产品品牌主体,进一步提高进驻企业的经营水平,高标准提升示范区的软硬环境。

      五是多渠道落实政策,支持示范区建设。引导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农户共同参与示范区建设,提高企业产业发展积极性,提升自筹资金能力;对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发改、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土地整理、交通道路等部门的支农惠农建设项目,争取落实资金扶持政策。

      截止目前,隆安县金穗香蕉产业(核心)示范区、旺中光伏生态农业示范区、雁江香米产业示范区(2016年新增)三个示范区总投资87135.46万元,其中,金穗香蕉示范区44048万元,旺中光伏示范区40122.46万元,雁江香米示范区29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