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谋划全力推动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试点示范工作建设

15.04.2017  01:34
      2016年12月28日,自治区召开全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会议,自治区主席陈武在会上部署,要推动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建设,抓紧编制上报广西参与走廊建设方案、南宁示范区建设方案,争取国家支持在南宁开展经济走廊建设相关试点示范。     为加快推动我市开展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试点示范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2017年1-2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市发展研究中心、商务局、投促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分别赴经开区、南宁综保区、邕宁区、横县针对我市临空经济示范区、“无水港”以及内河港的发展开展现场调研。3月,市发展改革委分别到市商务局、市外事侨务办、市金融办就推动我市开展走廊试点示范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发文至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对走廊试点示范内容进行了征集、筛选和整理。3月2日上午,我市市长周红波陪同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陈武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拜会何立峰主任、林念修副主任等领导,自治区常务副主席蓝天立、发展改革委主任黄方方等一同参加,双方召开了工作座谈会。会上,彭清华书记汇报了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请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的事项,何立峰主任作了讲话,表态支持广西各项建设,支持在南宁开展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建设试点。根据《关于印发<市政府主要领导赴京拜会考察活动情况报告>的通知》,由南宁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对接落实国家支持在南宁开展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建设试点。 4月,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正式启动走廊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的编制,成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编制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组织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从成员单位中抽调相关人员参与实施方案的编制。下一步,将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进行我市开展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的封闭写作,争取在今年4-5月完成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