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机械化协会召开2018全区农机安全生产业务培训会

30.05.2018  17:49

为更好地宣贯学习农业农村部新规章新规范,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广西农业机械化协会于2018年5月28-31日分两期在南宁市举办全区农机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全区农机安全监理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共计220余人参加培训。5月30日上午8时30分,第二期培训班在自治区农机局9楼会议室开班,广西农业机械化协会会长李一洪、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站长黄卡林分别作重要讲话。

李一洪指出,广西农机化协会是联系政府与农机化行业和农机使用者的桥梁和纽带,已经逐渐成为推动广西农机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举办此次培训班的目的,是为了提升全区农机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农机监理业务工作的需求和新部令、新规范的实施,实现新旧制度的顺利过渡,进一步推进全区农机监理业务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李一洪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举办这次培训班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规章新规范。要充分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将落实好改革要求、执行好农机安全监理“新规定”和“新规范”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熟练掌握新规定和新要求,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保证将新规章新办法落到实处。二是要珍惜培训交流机会,勤于思考,做到学以致用。

黄卡林指出,农机监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全区广大农机机械拥有者、使用者和广大农机驾驶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机的安全生产,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要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机监理队伍,强化管理和服务能力,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效率,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促进农机化事业的全面、快速、协调发展。

随后,参与《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释义的编写工作、参与《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令72号)《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业部令第2号)两个部门规章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和监理业务工作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的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执法监管处副处长白艳为学员解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等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1.宣讲《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2.宣讲《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3.讲解《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4.讲解《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5.讲解《农业机械出厂合格证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获)机行业标准》;6.介绍《广西农机监理业务管理系统》操作。


培训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