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部署开展全区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2.04.2016  10:09

自治区检察院部署开展全区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崔智友强调 

以“两学一做”成果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崔智友检察长部署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广西检察网4月22日讯(记者  孙桂江 通讯员 李文艳) 4月21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最高检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牢牢把握“”这个基础,紧紧围绕“”的关键,坚持问题导向,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崔智友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彭清华书记的重要讲话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学习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最高检从六个方面对检察机关全体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了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当前检察工作,特别是要结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和检察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全面把握开展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突出检察特色,立足检察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学习教育,确保取得实效。 

  崔智友强调,要坚持“学、改、做”结合,切实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两学一做”,基础在学,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贯通起来学习、统一起来领会。要突出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中。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针对问题改,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司法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排查、主动整改。要突出“做合格党员”这个重要落脚点,牢记“四讲四有”,引导党员强化政治意识,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敢于担当、忠诚履职,特别是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和好干部标准,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表率。 

  崔智友强调,要认真落实学习教育各项工作要求,突出经常性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于管党治党各个方面,把学习教育作为今年我区检察机关党建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强化督查指导,把开展学习教育与完成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以学习教育的成效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