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2村3单位喜获“全国文明”称号

05.03.2015  13:38

河池日报讯 近日,从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传来喜讯,我市有2个村被授予“全国文明村镇”称号,3个单位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其中,宜州市屏南乡合寨村、南丹县芒场镇巴平村获“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河池市审计局、河池公路管理局、天峨县国家税务局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据悉,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每3年表彰一次,是中央文明委授予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单位或村镇的一项综合性最高集体荣誉。2014年11月,中央文明办启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近年来,我市各地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个“全国文明村镇”,8个“全国文明单位”,4个“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黄德禹 韦元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