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检察院启动“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

09.09.2015  11:04

  广西检察网9月9日讯(通讯员王唐飞    廖维玉)9月3日,全州县老干局副局长刘鑫与全州县检察院公诉科倪秀娟、盘旭一同来到全州县看守所。两名检察官对17岁的小唐进行讯问的时候,刘鑫则以“合适成年人”的身份见证了讯问过程。 

  小唐因为父母与其早已脱离管教关系,只能由年迈的奶奶抚养,由于小唐已经被判刑两次,其父亲更加心灰意冷,对其不管不问。小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后,其奶奶卧病在床,其父亲失去了联席。为保障小唐的诉讼权利,全州县检察院启动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机制。这是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以来,合适成年人首次参与全州县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讯问。 

  在讯问室,倪秀娟告诉小唐他的刑事诉讼权利义务,并介绍了刘鑫。讯问过程中,刘鑫运用自己多年的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经验,帮助小唐分析了屡次犯罪原因,并对小唐循循善诱,教育其要勇于担当,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并好好孝顺亲人。但是因为有了“合适成年人”参与,整个讯问过程变得理性又有温情。讯问完后,检察官将笔录交给小唐看后签名,刘鑫也接过笔录仔细地看了一遍,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截止目前,该院已有6名合适成年人参与讯问或诉讼活动,对7名未成年人进行帮扶,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单位:全州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