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检察院推行“点将制” 构建自侦工作新局面

21.12.2016  12:37

  广西检察网12月21日讯(通讯员  黄思政  廖维玉)“我院推行‘点将制’办案模式,克服人少案多、人少事多困难,通过挖潜、增效,目前自侦办案已完成立案14件1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20余万元。”日前,全州县检察院检察刘凌介绍说。 

  据悉,该院推行的“点将制”是指在案件查处中,针对举报人担忧办案干警办人情案、关系案,存在不托底、不敢举报现象,由检察长指定特定主办人来完成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定主办人后,主办人再按规定人数选择配合默契的人员组成办案小组,全面负责案件侦查。该院的自侦一线干警和非自侦一线干警都可以被“点将”为案件侦查的主办人,而主办人“点将”也可以不受部门限制,根据案件侦查对专长的需求在全院范围内进行。 

  办案小组在搜集第一手证据资料方面力求快、准、稳,避免因拖泥带水而贻误战机,导致证据链不连贯,整合资源,兵分多路,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快速扫清外围障碍,固定证人证言以及原始证据,办案效率大大提高;强化协作,快结快诉。 

  “‘点降制’极大提高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在给他们压担子的同时,也显示出了非凡的战斗力。”该院分管自侦工作的副检察长蒋林介绍说,今年“点将制”组成的办案团队已经查办了7件大要案。 

  为保证“点将制”办案模式的顺利推行,该院去年打破部门格局,在全院严格挑选了21名检察官、法警组成侦查机动大队,并要求机动队员平时恪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一旦“上案”则无条件服从侦查统一指挥调配,实现资源的最大利用和潜力挖掘。 

  该院参与3起重特大新型渎贿型案件办理的反贪局教导员谢峰深有感触地说:“‘点将制’办案模式能集全院之力强化自侦办案,也为各部门干警相互交流业务、提升水平提供了平台。” 

  (作者单位:全州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