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检察院查纠涉案款物管理促执法规范化

29.07.2016  06:37

  广西检察网7月28日讯(通讯员  廖维玉 唐玲洁)为提升职务犯罪侦查规范化水平, 近日,全州县检察院对2014年来办理的19件职务犯罪案件中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管理工作开展了自查自纠,以此促进规范司法行为推向深入。 

  此次自查活动,该院成立了检察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为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从涉案款物扣押、移送、保管等不同的工作程序,对评估期间内的台帐、法律文书存根、案件卷宗、账册、会议记录等进行了大清理大检查。活动中,自查小组针对扣押、冻结款物处理评估检查的内容,逐项逐条进行对照,全面评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同时,该院还由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办公室、财务科和政工科,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围绕扣押、接收、入库、出库、发还冻结涉案款物、涉案款物保管等环节进行检查, 该院为保障此次涉案款物检查收到成效,专门制定了《涉案款物评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要求,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文书瑕疵、扣押法律条款未注明等不影响款物扣押的问题,应当通知案件承办人和所在部门及时予以整改;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当扣押的情形,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及时退还案件当事人。 

  据悉,该院将在全部案件检查完毕之后,根据评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向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进行反馈,避免今后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作者单位:全州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