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26.11.2016  12:03

  上林县白圩镇大米丰收,农民笑了。 

  11月25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南宁市农业发展情况。从会上获悉,我市围绕促进农业提档升级和农民增收,持续推进特色产业提升,全市农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同时,强化农业示范推广,全市累计创建市(县)级示范区共38个,今年新建的12个市(县)级示范区,核心区农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超万元。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主任杨敏通报称,2016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就农业发展提出“补短板强优势显特色,推进产业优化提升”的发展思路,为做好突出一产特色这篇文章,我市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抓手,持续抓好粮食生产,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不断深化农村改革,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全市农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

  据统计,今年一至三季度,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98.98亿元,同比增长3.88%;第一产业增加值225亿元,同比增长3.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75元,同比增长9.9%。我市主要农产品喜获丰收,全市粮食产量125.04万吨,蔬菜产量366万吨,水果产量109.6万吨,肉类总产量47.35万吨,水产品产量16.97万吨,同比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

  今年,南宁市全面实施“10+3”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对重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在政策和资金上进行扶持,优质稻、糖料蔗、桑蚕、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优势产业进一步向优势区域集中,农业结构调整逐步优化,“稳粮食经作、扩水果蔬菜、优畜牧水产”的农业发展格局不断形成。

  杨敏称,南宁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今年全市实施各类基地建设项目共120个。目前,具有显著南宁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数量不断增多,“南宁香蕉”被授予第14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2016年全国名优果品区域公用品牌,青秀区“刘圩香芋”获得农业部授予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

  近年来,南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推进。南宁市农业委员会介绍,目前,南宁市已完成确权登记耕地面积158.14万亩,涉及农户24.81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22.76%。全市家庭农场总数增至551家,新增1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增至3034家,新增453家; 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11家,新增18家。

  在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方面,2014年以来,南宁市累计创建市(县)级示范区共38个,其中5个获评自治区级示范区, (下转2版)

  (上接1版)示范区核心区建设面积达到16.92万亩、土地流转面积18.78万亩。今年新建的12个市(县)级示范区,共引进企业34家,已安排农民就业1556人,核心区农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超万元。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适度规模化经营,集约化、标准化建设,已经成为助推全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引擎。

  为促进农民增收,南宁市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依托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和生态综合示范村,采用“产村互动、农旅融合”发展模式,打造了西乡塘区“美丽南方”、兴宁区“十里花卉长廊”等休闲农业品牌。同时,南宁强化产业扶贫。今年以来,全市产业扶持项目资金投入1.71亿元,扶持优势特色产业项目1423个,在马山、上林等县区举办扶贫种养技术培训班,并深入贫困地区开展专项技术指导培训和咨询活动,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得到提高。

  为保障我市粮食生产,今后市农委将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的扶持力度,在我市建成全区最大的粮食作物新品种选育繁育和示范推广基地,选育出一大批高产优质的水稻玉米新品种,满足我市粮食生产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市的粮食作物新品种选育繁育和示范推广基地建设已具备较好的基础。

  二是加大对现代粮食产业的扶持力度。培育壮大一大批粮食生产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育秧中心、耕种收农机化服务中心、统防统治服务中心、烘干中心和加工销售中心等一大批社会化服务体系,以促进现代粮食产业的发展。这是我市粮食生产发展的大方向和根本出路。只有建成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才能实现粮食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和产业化,才能有效地降低种粮成本,提高种粮效益,从而实现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现代经营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建设一批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目前,宾阳古辣香米现代农业示范区已全面开工建设。横县朝阳大垌优质水稻现代农业示范区和隆安雁江香米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目前进入项目建设阶段。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我市将建成一批高标准的现代粮食产业综合示范区,对粮食产业的发展将起到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切实抓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全力推进粮食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提升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我市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和广大市民的口粮安全。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是2015年以来国务院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的一项保障粮食安全的重大举措,具有“高、大、全”的特点。“”就是把责任落实到各级最高行政首长;“”就是力度大,每年进行考核问责;“”就是措施很全面,全方位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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