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05.05.2015  15:50

广西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预计将在6月30日前逐步完成

足不出户可“一体化”办理增值税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雷倩倩  通讯员  卢晓雅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啦!5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国税局获悉,预计6月30日前,将对全区12万户存量纳税人逐步完成增值税发票升级版推行工作。届时,纳税人足不出户可实现发票验旧、发票真伪查验、增值税报税、增值税纳税申报等办税“一体化”服务

1    整合多个增值税发票系统

据介绍,自今年1月1日起,广西已开始对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新办小规模纳税人推广应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并自4月1日起,全面启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推行工作。与旧系统相比,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整合了纳税人原用的多个增值税发票系统,开具多种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需要反复切换开票系统。

使用新系统后,纳税人日常办理增值税事项均可“足不出户”,在网上全程完成。据介绍,新系统最大的亮点之一便是改变原有的需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或网上抄报税的情况。过去,一般纳税人每个月在网上申报增值税以后,还要到办税服务厅或使用额外开通的远程抄报税功能,才能进行报税清卡的操作工作,一旦忘记清卡,申报期过后开票系统就会被锁死,解锁程序非常麻烦。使用“升级版”系统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每月申报期内通过系统均可实现在线抄报税和清卡,无需再到国税大厅办理。

不仅如此,在新系统上还能实现红字发票的开具,纳税人不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手续,纳税人只需在升级版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单”,系统自动校验后,就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    也可在离线环境下开发票

据了解,纳税人应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在线使用新系统开具发票,实时向税务机关上传发票明细数据。那么,若网络出现故障,纳税人在离线环境下应如何开票呢?

自治区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纳税人无法在线开票的,在税务机关设定的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具发票总金额范围内仍可开票,但超限则无法开具发票。不过,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特定纳税人,以离线方式开具发票,不受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具发票总金额限制。特定纳税人的相关信息由主管税务机关在系统中设定。

国税部门提醒,纳税人开具发票的次月仍有未上传的已开具发票明细数据的,将无法开具发票。纳税人须通过系统上传已开具发票明细数据,或持专用设备到税务机关进行报税后方可开票。

此外,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将上月开具发票汇总数据通过系统进行网络报税。特定纳税人不使用网络报税,需携带专用设备和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行报税。除特定纳税人外,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纳税人,不再需要到税务机关进行报税,原使用的网上报税方式停止使用。

3    初次购税控设备费用可抵减

据介绍,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时,需配套使用纳税人端税控设备,纳税人端税控设备包括金税盘和税控盘,纳税人只使用其中之一即可。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新办小规模纳税人,可自愿选择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

经物价部门核定,金税盘或金税卡490元/个;每年的技术维护费330元/户年,购买多套设备的,从第二套起减半收取技术维护费。原金税盘(卡)、税控盘置换价格:230元/个。

纳税人初次购买金税盘或税控盘的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在正式纳税申报前,纳税人只要带上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开具的费用发票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之后在网上申报系统直接申报即可。

自治区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全票面信息将实时上传税务机关,汇总形成发票电子底账,极大压缩虚假发票的空间,将成为打击虚假发票的“撒手锏”,是发票管理方式的大变革。

自治区国税局也提醒纳税人,为确保能够顺利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最好能尽量避开月末发票开具高峰期开票,以免遇上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及时开票的情形。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办理流程图

为便于广大纳税人升级使用开票系统,南宁市国税局设定了5个点办理升级版相关手续,具体地址为:

一、南宁市青秀区国家税务局(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29号,联系电话:5706073)

二、南宁市青秀区国家税务局(地址:南宁市望园路19号,联系电话:5706140)

三、南宁市兴宁区国家税务局(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120号,联系电话:2418092)

四、南宁市高新区国家税务局(地址:南宁市高新区科园东五路行政审批大厅四楼;联系电话:3221252)

五、南宁市良庆区国家税务局(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143号,联系电话:4508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