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获水利部督导检查组肯定

14.03.2017  18:02

  3月6日至7日,水利部水利建设督查专员祖雷鸣率督导检查组对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2017年第一次督导检查。检查组听取了水利厅和南宁市水利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在全国河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永福县现场检查并召开了督导检查工作反馈会,充分肯定了我区前一阶段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和改革试点县工作。

 

  祖雷鸣表示,广西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在贺州、玉林两市以及桂林市永福县先行先试,创新河湖管护体制机制。特别是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十部委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召开后,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河长制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自治区分管领导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部署。目前全区推行河长制工作平台已搭建完成,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完成起草并已征求水利部意见,江河湖库分级名录调查和各市、县、乡工作方案起草工作已全面部署开展,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中。下阶段要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监督考核到位”要求,进一步抓实、抓好河长制各项工作:一是市、县、乡河长制工作要全面提速,同步编制工作方案,压茬推进;二是尽快完成江河湖库信息调查,摸清全区江河湖库家底,建立江河湖库分级名录;三是各级要提前谋划、成立和完善组织体系,尽快组建河长制办公室,加快工作进度;四是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数据。

 

  陈润东副巡视员陪同检查,对督导检查组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自治区将认真贯彻落实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快推进我区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到2018年6月全面建立河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