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元年:蹄疾而步稳

26.12.2014  16:09

   【盘点2014】

   作者:王一鸣 宋葛龙

  习近平总书记在8月18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时指出,今年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要真枪真刀推进改革,为今后几年改革开好头。

   十大重点领域改革扎实推进

  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有效地抓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度推进,有力激发了市场活力。新一届政府把简政放权作为开门第一件大事,已分7批取消下放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同时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配套推进,充分释放了社会创业潜力。从今年3月1日起,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审批程序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有效降低了创业成本。

  投资体制改革全面深化,进一步确立了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修订出台政府核准备案的企业投资、外商投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推出80个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的示范性项目。

  财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有效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中央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由220个压缩到150个左右。铁路运输业、邮政服务业、电信业先后纳入营改增试点。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从12月1日起在全国推开。

  金融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启动优先股试点和股票市场“沪港通”试点,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

  资源性产品等价格改革深入推进,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正在全面形成。进一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铁路货运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推进电价、水价形成机制改革。出台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启动大豆、棉花目标价格试点。

  城镇化和统筹城乡相关改革稳步推开,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创造了良好制度环境。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出台实施,并选择62个城市(镇)启动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有关部门正在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涉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发挥了以开放促改革的良好成效。上海自贸区推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商事登记、海关质检便利化等改革试点,初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修订后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事业领域改革继续深化,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化安排日趋完善。出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出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为美丽中国建设完善了制度保障。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在部分地方试点基础上,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正在积极推进。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为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管理体制和监管体制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