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与公交车抢道两司机动武 公交司机被停岗10天

13.04.2015  12:40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王志鹏)公交司机与私家车主因抢道引发争执进而动手,最终还在路面上撕扯倒地。几天前发生在金湖广场的一幕被网友放上微博引来众多关注。昨日,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公布调查结果,涉事的47路公交车司机被要求做深刻检查并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停岗学习10天、扣减效益工资200元的处理,并取消其当月星级评定资格和安全班组奖励金共350元和取消2015年所有评先评优资格。

  4月9日上午,网友“ZA家的小丫鬟”发布一条微博,说“刚在金湖广场发生小车司机和公交司机抢道,两司机下车打架了……”并配发了四张两名男子在辅道上动手打架的照片。照片上一名穿着公交制服的男子与一名穿着米黄色夹克的男子在辅道上动手打架,很多骑着电动车的路人绕行或围观。

  但之后这位网友就删除了这条微博,并更改了网名。当天中午12时19分,这位网友再次发了条微博:“亲爱的公交司机,也许你会因为我当时一时冲动的一条微博而失去工作,我在此向你表示道歉,对不起!希望你以后不要再这么冲动,车上都是一群着急去上班的上班族,我们比你更着急。再次跟你说声抱歉!

  事件发生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涉事的公交车为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的47路桂AC1711公交车,当事驾驶员姓方,2013年7月进入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公交驾驶员岗位。进入公司以来,无事故、无违章、无投诉行为,无迟到、早退现象,能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事发当天精神状态良好。

  交通运输部门通过调阅桂AC1711公交车的车载视频,确认2015年4月9日9时07分左右,该驾驶员驾驶桂AC1711(自编47—2055号)公交车从电力勘察院开往东盟公交站方向,行至民族金湖路口(金湖广场站前100米)时,适遇一辆小轿车从公交车左边强行变道到公交车前,导致方进强紧急刹车,进而引起争执,双方互相谩骂,并同时下车争执后发生肢体冲突,整个事件持续3—5分钟。后39路区间车和206路各有一名驾驶员前来制止,双方冷静后各自驾车离开现场。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方面表示,事件虽然未造成人员受伤,但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负面影响较大,公交车驾驶员作为窗口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在营运过程中擅自离开车辆与他人打架斗殴,其行为已违反了行业、公司的有关服务规范和营运纪律。

  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驾驶员做出多项处理,要求驾驶员做深刻检查并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其进行停岗学习10天;给予扣减效益工资200元的处理;取消其当月星级评定资格和安全班组奖励金共350元;取消2015年所有评先评优资格。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