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制度化 项目实施市场化

07.11.2014  20:05

  作为山多田少、土地资源禀赋差、宜耕后备资源匮乏的省区,广西积极推进土地整治尤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机制创新,通过整县推进、竞争立项、以奖代补、责任共担等方式,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参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探索形成了国家重大工程项目、自治区整县推进全域土地整治、以扶贫形式推进差别化土地整治和农民自发“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4种土地整治新模式。

  整县推进,创新整治模式

  广西人均耕地仅1.31亩,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耕地质量最高等级为4级,占全区耕地面积不到7%,而8等~12等耕地占45%以上。因此,保住高质量耕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任务十分艰巨。

  广西“十二五”时期要建成1336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已有较好的基础。早在2012年8月,广西国土资源厅在总结整村推进土地整治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战略。去年6月,自治区政府印发《广西“十二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是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主要途径之一,以18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3个基本农田示范区为重点,并向粮食主产县倾斜,以县(市、区)为单位立项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随后,第一期整县推进工程正式立项,涉及南宁市江南区、柳州市鹿寨县、桂林市灌阳县等9个县(区)。

  今年7月,广西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与南宁市等10个市县政府签订了整县推进共建协议,标志着自治区在18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3个基本农田示范区实施的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当前,随着大石山区、桂西5县、“兴边富民”和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实施完成,“整县推进”让土地整治创新模式在八桂壮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竞争立项,探索摇号选商

  土地整治前期工作的创新,是广西实施整县推进战略一大亮点。在第一期整县推进重大工程实施过程中,首次采用“集中采购、摇号选取”的方式,选定规划设计、测量、工程监理和工程招标代理4类参建单位,明确每个供应商在摇号中承接的同类土地整治项目不得超过10个。最终,188个项目“花落”全国130家单位,为工程实施节省了大量资源,比以往节省了招投标时间30天~40天。

  为进一步激发各地政府实施土地整治的积极性,今年3月广西采取了竞争性立项评审的办法。从申报第二期整县推进工程的17个县(市、区)中,择优选出12个县予以立项,玉林市福绵区、贺州市钟山县、百色市田东县等脱颖而出。目前,自治区财政厅已下达第二期工程2014年部分建设资金。两期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规模达500多万亩,投入资金超过66亿元,预计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400多万亩,提高粮食产能5亿斤,提升项目区耕地质量1等~2等。

  竞争性立项和摇号选商的推行,为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注入了强劲动力。目前,第一期工程已完成全部180个项目规划设计的三级联审,各县(区)正在组织开展项目施工图审查和预算审查,进度较快的南宁市江南区、邕宁区和鹿寨县已完成财政评审,正在开展工程招标准备工作。

  以奖代补,鼓励民资参与

  2011年以来,广西在总结龙州县农民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出台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农民在土地整治中的主体作用,形成了“先建后奖、以奖代补、以补促建”的土地整治新模式。在自治区出台的《鼓励农民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广西对自筹资金自发将耕地进行“小块并大块”整治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包括联户)进行以奖代补,符合条件的可按具体实施面积获得每亩200元~400元标准的奖补。这项举措,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亩均投入从2500元降到1500元,项目建设平均提速40%以上。

  在“小块并大块”的发源地崇左市,农民主导推动土地整治,加快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步伐,推动了农业生产关系调整,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截至2013年底,崇左市先后实施“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73.81万亩,累计流转农村土地108.2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3.86%。目前,全市已有18.71万亩“小块并大块”耕地申报了以奖代补资金,获批金额2832万元。

  与此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是广西推动公众参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又一创举。去年11月,广西国土资源厅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意见》,引导农业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自发开展土地平整、生产道路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拓宽了社会资本参与耕地整治的渠道。龙州县节节高农业开发公司投资2000多万元,帮助农民实施土地整治2万多亩,为民间投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了基础样本。而在崇左市江州区,广西高良科技农业公司投资1000多万元实施土地流转和甘蔗节水灌溉,帮助农民整治土地1万多亩。

  责任共担,凝聚建设合力

  实施农村土地整治,是不是都要由政府主导、政府投资、政府包办?农民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的做法,已为破解这一问题找到了答案。然而,如何才能建立土地整治的共同责任机制,推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公众参与的制度化、常态化?

  近年来,广西土地整治规划体系逐渐形成,《广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明确了全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任务。在实施方案中,自治区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实施原则、建设内容和要求、资金筹措、职责分工、保障措施等,要求各级建立“政府主导、国土牵头、部门联动、农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项目实施地区的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调和群众发动,整合各部门资金与项目,形成共同推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合力。这不仅从制度上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共同责任,而且规定了县级人民政府是具体负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工作主体。

  目前,自治区政府已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纳入市、县人民政府绩效考评内容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内容,每年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管理程序、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进度和质量等内容进行检查考评,并将检查考评结果在全区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