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力偿还巨额欠款 法院“暖企行动”挽救企业

09.01.2017  15:32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韦薇  通讯员尹振中)南宁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公司)向覃某借款2700余万元,承包经营了南宁某农场的4000余亩香蕉园。谁知农业公司在逐步取得效益之际,却经历了市场变化,出现重大亏损。该公司因无法按期偿还欠款,被起诉至兴宁区法院,但判决生效后始终无法拿出钱款。日前,兴宁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开展“暖企行动”,成功对这家涉农被执行企业实施执行重整,这一创新举措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又最大限度地挽救了企业。

  多年前,农业公司出于长期承包、租种某香蕉园,扩大生产规模、更新种植园区设施考虑,向覃某借款2700余万元。之后,该公司承包经营了南宁某农场的4000余亩香蕉园。合同签订后,农业公司将借到的钱款及时运用于扩大生产、提高产能,当年取得了良好的收益,种植园区种植户也扩大到近50户,蕉农人均收入超过6万元。

  谁知第二年,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香蕉价格屡次刷新最低,香蕉园出现重大亏损。农业公司因此无法按期偿还欠款。经多次催款无效,覃某一纸诉状将农业公司诉至兴宁区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农业公司偿还欠款本金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然没有还钱,覃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的执行团队面临几个难点:农业公司欠款数额巨大,但其没有能力短期内一次性予以偿还,只能通过继续开展香蕉种植生产偿还债务;农业生产投入大、周期长,各项化肥、原材料购买频繁,工作监管困难重重,执行法院难以时刻掌握生产投入情况,且缺乏激励措施,容易产生消极代怠工、出工不出力的现象;本案涉及的种植农户众多,一旦出现公司失去经营能力的情况,极易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等。

  该案执行团队经过研究,制定专门针对该农业公司的执行重整方案:一是引入第三方投资香蕉园生产,确保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由于无需承担农业投入产出的市场风险,覃某能够接受这样的方式。二是确定监控体制,确保法院与覃某能够稳定、及时、准确地了解生产状况,避免农业公司将收益挪作他用。三是确定成本底线,并以此形成管理激励机制,如果农业公司能够与第三方投资者高效完成成本控制,那么就可能获得更高的收益分成,形成自愿加班加点促进生产的良性局面。

  经过一年时间的实际运行,基本实现了对农业公司的初步挽救。目前,各方均有意向继续采用这一执行方案,并加以完善、改进,以便更好地提高农业公司在香蕉园的经营能力,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全部义务。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