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4.08.2017  20:51
 

  根据市委改革办《关于落实自治区下达我市的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任务的通知》(南改办发〔2017〕5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结合我市实际于2017年8月至12月开展全市景区门票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检查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现将有关随机抽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查内容   (一)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对存在的下列问题,应立即纠正,并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1.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门票价格;   2.通过违规设置、强制销售“园中园”门票、临时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3.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以外,向消费者强制代收其他费用;   4.未按规定对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落实价格减免优惠政策;   5.存在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经营者自主制定门票价格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考虑运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价格水平。现行价格明显偏高、社会反映强烈的,由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成本调查,规范其价格行为,引导适当降价。   (三)各类景区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应立即纠正,并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二、抽查对象   南宁市辖区内所有开放的各类景区(游览参观点)共50家,按30%比例抽查,抽查15家单位。具体抽查单位名单如下:   1. 广西药用植物园   2. 金沙湖风景区   3. 南宁市动物园   4. 横县九龙瀑布群景区   5. 横县圣茶谷景区   6. 南宁昆仑关旅游风景区   7. 宾阳蔡氏书香古宅景区   8. 宾阳白鹤观旅游度假区   9. 上林县大龙湖景区   10. 上林鼓鸣寨旅游区   11. 南宁嘉和城温泉景区   12. 龙门水都景区   13. 伊岭岩风景区   14. 南宁花花大世界   15. 马山水锦顺庄旅游景区   三、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检查一组:李平、莫健海、陆如亮   检查二组:温伟华、马文澄、彭燕   检查三组:耿飞、韦照焯、贾比智        南宁市物价局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