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为"大行动"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16.02.2015  11:52

  练好本领,打击犯罪。  (南宁市公安局供图)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  蓝彬彬    通讯员  周日)2014年,南宁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根本目标,结合公安职责,发挥职能优势,以网格化管理落实责任,以绩效考评推动工作,强化队伍作风建设,打造利剑坚矛,以整治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危害“大行动”等违法犯罪活动为工作重点,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深入开展“大行动”,为“大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执法环境,全力守护首府南宁的“美丽事业”。

  重拳出击  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违法小广告影响市容整洁,且背后隐藏违法犯罪活动的治安隐患。2014年,市公安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大行动”办部署,加强警种协调配合,与城管、工商、街道办、社区密切协作,深入组织开展治理打击违法小广告专项行动。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严重影响市民群众身体健康,不断蚕食公众良知,有损“美丽南宁”形象。2014年,市公安局加强与食药监管部门的协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深化年”活动,推进“打四黑除四害”工作,连续侦破生产销售假食品类案件、假药品类案件,捣毁多个“黑作坊、黑窝点”,不定期联合市打私办、工商局、食药监局及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等单位,对市辖区米粉加工厂、冻品存储仓库进行检查,防止了大量问题食品流入市场、摆上群众餐桌。

  据统计,2014年,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危害“大行动”开展、破坏“大行动”成果的犯罪嫌疑人76人,快速侦破多起造成执法执勤人员人身伤害,受到市委、市政府及市“大行动”办高度重视,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通过对该类案件的快侦快破、严厉打击,起到了查处一起,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为全市“大行动”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严厉整治  “黄赌毒”得以有效遏制

  “黄赌毒”丑恶现象影响城市形象,抹黑“美丽南宁”。在“大行动”中,市公安局将整治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强力推进,推行红色预警及问责问效机制,先后组织开展“无声风暴”“禁赌禁娼”“扫黄赌铲源头”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黄赌”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管理者、获利者,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复杂场所、治安乱点。

  在禁毒方面,市公安局组织开展百城禁毒会战、禁毒百会攻坚战等严打整治行动,年内查破一批毒品违法犯罪案件,有效遏制了当前合成毒品蔓延态势和娱乐场所涉毒多发的问题。

  狠狠打击  盗抢等案件发案率下降

  据悉,市公安局始终采取高压态势,以“打盗抢保平安”等专项行动为带动,持续对盗抢犯罪活动发起强大攻势,重点加强对团伙案、系列案的侦破,连破大案要案,努力实现“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更好控发案”工作目标,取得显著战果。

  据统计,  2014年破“两抢一盗”案件比2013年上升89.46%,年内全市接报“两抢一盗”警情比2013年下降36.98%,立案件数比2013年下降3.37%,其中以“两抢”(抢劫、抢夺)案降幅最大,同比下降46.76%,以往较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街头“飞车抢夺”案件下降明显,出现了越来越多“零发案”天数的良好势头。

  此外,市公安局去年按“大行动”工作要求,加强与环保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生活噪声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整治,噪声扰民报警投诉明显下降,  2014年下半年接到社会生活噪声报警投诉641起,相比上半年的12513起,大幅下降94.8%,群众满意度提升。

  2015年  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

  2015年,市公安局将坚持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大行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度、措施,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优势,加大对损坏首府南宁美丽形象、危害“大行动”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整治打击力度,为“大行动”的顺利开展创造更为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执法环境,不断推动“大行动”持续健康有效开展。

  ——进一步完善治安巡防机制。全面实施“民意警务战略”,以民意为导向,按“屯警街面,突出重点”工作思路,发挥复合型警务工作站的“据点”辐射作用,强化各级巡防队伍的科学配置和整合,以点带线,以线成网,公开示警,增强震慑,压减街头案件发生。

  ——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加大对治安复杂路段、场所、地区及治安重点问题的整治力度,强化构建打击犯罪新机制,以专项斗争为带动,继续加大对“黄赌毒”、多发性侵财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营造首府更为良好的治安环境。

  ——加大对危害“大行动”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尤其要对以暴力方式威胁、伤害执勤执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维护“大行动”正常执法执勤工作顺利进行,为“大行动”创造更为良好、安全的执法环境。

  ——加强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强化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继续协调、支持辖区公安分局与当地政府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平台,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在共同开展城市管理相关工作中既分工负责又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强大合力,避免各自为战。

  ——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大行动”进入常态化管理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本局“大行动”绩效考评、队伍管理、应急处突、督察检查、指挥调度等长效管理机制,实行精细化管理,以更好地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确保“大行动”取得更好成效。

编辑: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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