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公安局副局长李红模出庭应诉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19.11.2015  12:14

近日,陈某芬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诉贵港市公安局行政不作为一案在港北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贵港市公安局李红模副局长作为市公安局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制支队一名领导作为诉讼代理人随同出庭。

该案是年内市公安局作为被告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也是近年来第一次因当事人对我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复议决定不服引发的诉讼案件。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本案,开庭前组织法制支队、陈某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人、桂平市局等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应诉答辩、诉讼代理、证据收集工作重点,确定质证要点和辩论策略,做好出庭应诉的充分准备。

本次庭审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历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李红模和诉讼代理人围绕本案辩论焦点,有条不紊展开举证、质证、答辩、陈述,并对原告提出的质证观点逐一进行反驳,充分展现了我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出庭应诉的水平素养和精神风貌。庭审持续1个半小时,期间原告情绪平稳,法庭秩序井然。 

此案将择日宣判。三区两县(市)公安局法制部门及相关办案部门20余人参加庭审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