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创新大赛活动标识、主题口号和卡通形象

16.05.2016  04:31

  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进一步激发广大民警支持、投身公安改革的内生动力,集中展示民警立足岗位,积极落实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任务的“微改革”、“微创新”,日前,公安部下发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改革创新大赛的通知。为扩大活动影响,调动广大民警参加大赛的积极性,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现面向全国征集大赛活动标识、主题口号和卡通形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一)活动标识

充分体现公安工作特色和“公安改革创新大赛”主题,设计理念要朝气蓬勃,图文要有艺术性和创新性,寓意丰富、线条流畅、色彩明快、图形美观。放大、缩小不影响视觉效果。

  (二)主题口号

  符合活动主题,能够直观生动反映活动主旨,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感染力。积极向上、振奋精神、言简意赅、朗朗上口。字数不超过10个字。

  (三)卡通形象

  可以为人物,也可以为具有拟人化特征的其他物体。能够充分体现活动特色,蕴含创新大赛激发民警创新热情、展现民警才能风采的要求,体现民警积极投身公安改革、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形象特征,构思新颖、形象生动、富有时代感、视觉冲击效果强。图稿可由单幅图表现,也可由不同情境、姿态的多副图组成,适于平面、立体展示和电子媒介传播,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等。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群众,公安民警、公安现役部队官兵、警务辅助人员和文职人员、公安院校师生。可以个人或团队名义报送作品,报送类别、数量不限。

  三、有关要求

  (一)作品格式

  活动标识、卡通形象应使用电脑设计,图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格式可为JPG、GIF、PNG,单幅图稿不大于10MB,多副图稿不大于30MB,需报送相关图稿文件和对应的申报表格电子版。主题口号征集只报送申报表格电子版(详见附件)。

  (二)报送要求

  各地要做好组织发动,充分发挥广大民警在改革创新大赛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有设计爱好和特长的民警积极参与大赛标识、主题口号和卡通形象的设计工作,为改革创新大赛营造良好氛围。设计方案须为原创,不得有抄袭、侵权等行为。方案一经采用,其著作权、使用权归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创新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大赛办将以适当方式对作者进行奖励。

  请于5月13日前,将设计图表和申报表格电子版压缩打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邮件标题、附件文件名称均统一格式为:“【设计类别】+单位+设计人或团队主创人姓名”。如同时报送多个类别的作品,请按不同类别分开报送。

  联系人:吴昊坤、刘进,010-66262703、66264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