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将全面公布市级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

17.10.2015  11:37

  10月16日,记者从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编办)了解到,南宁市在10月14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市级第二批35个部门单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将于近日公布实施。

  今年以来,南宁市积极推进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编制工作,南宁市纳入清理范围的54个部门单位共梳理出权力事项7358项,共取消、下放、转移和整合部门权力事项4704项,精简权力事项比例达64%。54个部门单位保留权力事项共2496项,承接上级下放的权力事项82项,下放的权力事项825项,审核转报的权力事项66项,各部门的共性权力事项10项。部门责任清单由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部分组成。54个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定位,明确主要职责578项,细化明确具体工作事项2744项;明确部门间职责边界事项187项;明确部门公共服务事项259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64项。

  据了解,南宁市政府将于近期在政府官网及市编办网站上统一公布本次通过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市民可通过网站了解各项清单详细内容。下一步,南宁市将依据新出台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推进“两张清单”的深化利用和长效管理,加强“制权”机制建设,建设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推进清单内权责事项在平台上运行,推进网上办事,接受社会监督。(记者 许乾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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