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进展情况

30.09.2016  18:09

为做好《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定的关于“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实行‘阳光执法’”事项公开工作,我市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219号)要求,专门制定了《南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进行政执法公示的实施方案》,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按照方案的要求及时抓好落实。

一、认真梳理执法公示内容,建设公示平台

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南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进行政执法公示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权力事项清单,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梳理工作,市文新广电局、市旅发委、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已将完成梳理的有关执法事项在本部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二、成立工作机构,加强公示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确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各执法部门高度重视,部分单位还专门成立了执法公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科室,明确了责任分工,并落实专人负责有关公示工作,如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林园局、市市药监局、市城管局等。

三、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示相关执法信息

(一)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监管执法公示工作。市文新广局制定了《南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已梳理出8项随机抽查的事项清单,包括印刷业、出版物市场、网吧等,并明确了每一项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19件侵权盗版案件的处罚结果。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制定了《南宁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南宁科技网公示了15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具体名称、实施依据、承办机构、执法流程图和行政执法结果等以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电话;截至9月20日,共公开知识产权领域的行政检查结果19件。

(二)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公示工作。市旅发委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样本,统一了公开的内容及标准;制定《南宁市推进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对南宁市所有旅游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公开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截至9月20日,市旅发委对旅游市场检查的次数为60人次,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23家,已对其中2家进行立案调查,其余21家已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及企业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公示。

(三)加强产品质量方面监管执法公示工作。市质监局前阶段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了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权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5条,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了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信息3条,公开权力清单信息244条,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信息12条,公开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信息6条;随后又在南宁市质监网站上主动公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公开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有9项抽查事项。

(四)加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监管执法公示工作。市住房制定了《市住房局贯彻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进行政执法公示的实施方案》,并将本局随机抽查事项及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承办机构、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结果等内容,制作形成《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批)》、《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政权力事项操作规范及运行流程图》,并公示在局门户网站上,并重点公示涉及保障性住房管理方面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执法信息。

(五)加强安全生产方面监管执法公示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完善规范本局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在本局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了相关安全生产监督权力事项、监督执法人员信息、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信息,公布了相关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情况。

(六)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执法公示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在本系统监管的“四品一械”行业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制度,制定了《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监管对象按抽查类别分为7大类,整理抽查内容70个项目,并依法明确了抽查主体和抽查依据;加强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责任清单、企业诚信清单的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全面、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监管权责匹配、监管分类准确;将食品药品监管的市场主体纳入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和电话等内容;以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规范抽查比例和频次,在保证必要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的同时,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规范抽查情况记录,制作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在依法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执法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确保责任可追。规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处理结果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截至9月20日,已在本局门户网站公布市本级2016年“四品一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期,公开案件81件(已办结76件,正在办理5件), 其中,食品类6件,药品类68件,医疗器械类6件,化妆品类1件;公布食品抽检合格信息共850条。

(七)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领域监管执法公示工作。市工商局在全区工商系统率先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目前已建立“两库一清单”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全市约50万启各类市场主体已纳入市场主体名录库,480多名工商人员纳入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达21个类目,5月30日,副市长眭国华出席并宣传南宁市工商局“双随机”抽查平台正式启动,现场通过电脑摇号,首批随机抽取了11家企业和33名执法人员,检查发现1家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2家因擅自变更登记事项而未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的企业,被移交属地工商部门调查处理,其他8家企业未发现违法经营行为,检查结果已于6月1日 在南宁市工商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八)其他执法部门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市交通运输局1月25日印发了《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南宁市交通运输局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规则的通知》,明确了随机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和抽查频率等,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工作流程图,截至9月20日,已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763条、行政许可信息191条;市水利局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30项;市林园局在本局网站上公示行政处罚信息6307件,行政许可信息1063件,公示了行政许可程序规范和行政处罚流程图等;市民政局在民政信息网上公开了本局39项行政权力事项,在行政执法信息专栏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了市民政局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抽查项目、抽查依据、抽查主题、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截至9月20日共公示执法信息51条;市工信委在门户网站上公公开行政执法检查信息20条,涉及执法流程、权限类信息10条;市城管局在门户网站上公示行政审批案件信息79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56条;市环保局今年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各类行政执法信息2680多条,在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信息1800余条,内容涵盖了行政处罚、重点污染源监测、执法监察等;市人社局在南宁市人社网站、南宁市人才网、南宁就业网等官方网站累计公开就业创业业务办理指南、流程20多项,涵盖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