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峰区检察院召开公检法联席会 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18.11.2015  12:10

  广西检察网11月18日讯(通讯员  刘强    朱程路)为进一步提升司法人员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强化司法资源的有效协调和配置,提高“公检法”三机关在辖区群众中的司法公信力,11月17日,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秀峰区法院共同召开三机关联席会,重点预防和治理“三机关”在执法办案中的司法规范化问题,共同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据悉,该院陈炜副检察长、秀峰公安分局唐林宏副局长、法院苏革副院长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了此次公检法三机关联席会。此次联席会中,公检法三机关的人员共同按案件类别在办理过程中的证据收集问题、法律适用问题以及程序规范化问题进行了激烈讨论。例如,检察机关针对公安机关在查处危险驾驶案件中的证据规范化问题提出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在当场查获涉嫌危险驾驶的犯罪嫌疑人时,不应仅仅局限于作笔录,测血液酒精浓度,还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化规定对查获经过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如果车辆上有相应的乘车人,应当同时进行询问,从而规范危险驾驶案件的证据收集工作。 

  另外,“公检法”三机关还针对近年来刑事案件的难点、热点、如何统一刑事司法标准从而达到办案规范化形成一系列共识,形成会议纪要。例如,三机关专门针对近年来辖区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频发的问题进行了重点讨论,三机关通过充分的讨论,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事实查明的要点,证据收集的种类,法律适用的分歧形成了一致的意见。为巩固联席会成果,公检法三机关达成三点共识:一是落实沟通机制,完善联席制度;二是加强业务部门间联系,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提高案件质量;三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相互间监督制约,共同推进司法公正。 

  据统计,此次“公检法”联席会共针对现有司法规范化问题解决措施达成有效性共识共计10条,同时也为防止司法不规范行为的发生提出了防御性措施共计6条,这些措施得到了“公检法”的一致认可,共同促进了公检法三机关的司法规范行为建设。 

  (作者单位: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