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可以在网上配对互换 互换房必须是同样套型

24.05.2016  10:40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凌剑伊)林女士租住在西乡塘区一间公租房,上班地点却在仙葫大道,要穿越大半个城市上班,今后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互换公租房得到解决。昨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发《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互换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互换细则》),今后公租房租户双方自愿且符合规定,可以互换政府筹集的面向社会配租的公租房。据悉,该《互换细则》自2016年5月16日起正式实施。南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相关负责人为记者解释了部分条款。

   互换房必须是同样套型

  一些租户时常遇到租住的公租房离单位太远,或是离孩子的学校太远导致生活不方便等问题。建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该《互换细则》就是为了解决承租家庭的实际需要,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率。根据《互换细则》,取得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并在资格有效期内已经获得实物配租的承租户,可以提出租赁住房互换申请。

  细则规定,互换的户型要按照申请家庭的保障人数来确定,如互换户型不能满足保障人数应可换户型的,保障家庭可自愿选择低于配租标准的户型。“也就是说,互换的住房必须是同样套型,不能一个单身家庭原先按标准是小套型,却调换了一个大套型。”相关负责人表示,各承租家庭须按照“相互自愿、自行选择、不得谋取利益”的原则进行互换。

   租户可上网查询换房信息

  “如果因为现居住住房区位、楼层等不能满足家庭生活需要,是否可在租赁期限内,与同套型其他承租家庭调换配租住房?比如申请时是一家两口,申请和分配到公租房时,按标准是个小套型。但入住后孩子出生了,房子不够住怎么办?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申请调整承租的公租房?”有市民咨询。

  “这种情况只要承租人相互自愿就可以互换。”据介绍,建管中心建立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互换信息平台,互换信息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地址、户型、面积、月租金、承租人姓名、联系方式、互换原因、意向房屋需求信息等内容。

  租赁期限按照互换前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一般为承租人保障资格有效期内剩余的保障期限。

   拖欠租金等不能申请互换

  此外,《互换细则》还规定,如果承租家庭违反公租房管理相关规定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经制止拒不改正的;无正当理由连续闲置公租房六个月以上的;拖欠公租房租金、物业服务、水、电、管道燃气等费用的;转借、转租、擅自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擅自装修公共租赁房或者拆改房屋结构的;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违法活动的;其他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等情形的,不得申请租赁住房互换。

  提醒承租人,房管所受理互换申请初审,之后上报建管中心审核,结果最后再反馈给房管所,通知承租人。

  双方租金自新的租赁合同签订次月起变更生效。租赁住房互换双方应在入住互换房屋前办结原房屋腾退手续,涉及租金、物业服务费、水电费、管道燃气等费用由双方自行结算。

   温馨提醒

  互换需要提交这些资料

  承租人申请互换公租房所需提交的资料:

  1、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互换申请表

  2、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3、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身份证明

  (承租人家庭成员办理的,还需要提交承租人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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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出台实施

   直管公房拆迁安置户首次获优先选房权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凌剑伊)《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实行廉租房和公租房“两房并轨”,并降低了申请门槛,办法已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情况下,保障家庭在申请租赁型住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具体该如何申请?《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经出台,并从5月16日开始实施。《实施细则》中对优先保障家庭及普通家庭进行了明确界定,首次将符合条件的直管公房承租人纳入有限保障家庭范围之内。

   直管公房拆迁安置户也属保障人群

  “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我们明确了一些特殊人群可以享受优先选房权。”南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除以往的低保、无房户等特殊群体外,记者留意到,符合条件的直管公房承租人也首次被纳入有限保障家庭范围,获优先选房权。

  《实施细则》规定,列入征收范围需要拆迁安置或者鉴定为危房需要腾空的直管公房承租人,可以给予公租房实物配租作为临时安置。同时,承租的直管公房属于上述情况的,也属于优先选房的情形之一。据介绍,目前南宁市需要拆迁安置或者鉴定为危房需要腾空的直管公房约有5000套,为推进拆迁安置的进度,《实施细则》将这部分人群纳入优先选房范围,“但他们必须得先走程序获得申请公租房资格才行。”该相关负责人说。

  特别说明的是,市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体也有优先选房权。

   优先选房户不能超过小区房源半数

  据了解,申请公租房在经济条件方面,只需满足40613元/年·人即可申请。目前,全市有超过9800户的轮候家庭在等公租房到位。

  是不是所有有“优先权”的人都能选房?相关负责人介绍,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定供优先选房家庭与普通选房家庭选择的房源之比为1∶1,但优先选房家庭最高只能占项目小区可选房源的1/2。当有优先权的人超过房源数一半时,就得拿资格证编号来进行限制。

  具体而言,如果优先选房家庭数大于房源数的1/2,按照资格证顺序编号来确定选房资格,超出可选房源总数1/2的优先配租家庭可以与普通选房家庭一起按照资格证编号来轮候确定选房资格。如果还没能选到房子,那只能参加下一批次的实物配租,不能作为统一批次其他保障房项目的优先选房家庭。

  单身人员只能申请单间配套

  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实际分配过程中,大部分申请人都抱着房子“越大越好”的想法,但公租房资源有限,符合条件的人才能得到相对应的户型。为此,《实施细则》明确了:保障人数为1人的,可申请单间配套户型;保障人数2人可申请一房一厅;保障人数为3人的,如果家里有未满16周岁的孩子,只能申请一房一厅。一家三口均满16周岁的,可以申请两房一厅。如果公租房房源相对比较充足,建管中心可以适当放宽户型标准。

  选房时,家庭成员中有人行动不便或者身体不适的,在楼层选择时可适当照顾。如有三级以上的下肢残疾、身患重病或65周岁以上老人的家庭,可以申请住一楼或二楼。

  据悉,今年可面向社会公开受理的公租房有凤岭北苑、北湖苑、康岭花城、蒲新苑、昆仑苑、凤岭佳园、蓉茉大道保障房项目、福满瑞园等11个项目,共可提供10297套房源。“单间配套比较充足,因此鼓励保障家庭可根据房源及自身实际情况,申请小于实物配租户型标准的公租房。”相关负责人说。

编辑: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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