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放宽贷款额度 余额不足5万按照5万划档

19.03.2015  11:32

      自2015年3月18日起,国管公积金中心调整申请人账户余额划线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1年之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原规定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按照2万元计算,调整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5万元按照5万元计算。 
     
      3月18日起,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将会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贷款最高额度内,综合考虑借款申请人的缴存时间、个人账户余额、还款能力、配偶缴存情况等因素,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具体额度。 

      划线额度的调整,实际上意味着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放松。按照规定,国管公积金缴存职工可贷款额度与账户额度直接相关。在修改之前,如果账户内只有1万元,则参照2万元划档线,如果贷款系数是10倍,则能贷20万元。调整之后,同样只有1万元余额,同样是10倍的贷款系数,但因为划到了5万元的档位,则可以贷50万元。相当于给新入社会的年轻人、余额较少的人群,提供了增加贷款的机会。目前北京市公积金中心还未发布消息是否调整。(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