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买房手续便利 “单身声明”取代单身证明

24.09.2015  11:53

  日前,民政部下发通知,要求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单身证明。市民如想贷款买房,相关部门审核个人贷款时是否还需要市民证明自己确实单身?23日,记者针对此问题咨询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获悉南宁公积金贷款业务早已不再需要开具单身证明,而是由面签“单身声明”代替。

  单身证明近年来被广泛用于购房、贷款等领域,尤其是在购房方面占了很大的比重。南宁住房公积金区直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南宁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时早已取消了开具单身证明的程序,如果贷款申请人属于单身未婚的要申请贷款业务,只需面签一份“单身声明”即可,非常简单方便。而在南宁市公积金中心,同样只需提交一份个人情况声明即可。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中的保障作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个贷率,促使更多的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经纪机构接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使南宁市一手商品房销售人员和二手房经纪人员了解掌握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办理流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于近日举办了两期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培训班。

  在培训班上,区直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科的相关工作人员讲解了201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详细解读了今年以来中央和广西出台的一系列公积金业务新政策,包括最新的贷款条件、执行利率、首付比例、异地贷款以及北部湾同城化贷款等业务知识。盛天集团、保利集团、荣和集团、升禾地产、江山地产等南宁市规模较大的商品房开发项目销售人员、客服人员和规模较大网点较多的二手房经纪公司、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积极参与。(记者 王煜霞)

  

[责任编辑: 李宸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