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原公积金贷款将执行新利率 管理部门回应疑问

11.12.2014  14:09

    12月10日,记者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下称“区直中心”)了解到,全国公积金贷款利率自今年11月22日下调后,市民的咨询量有所上升,问题集中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利息对比等方面。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该中心贷款科科长卢钊做了解答

     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

    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后,5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从4.5%下调至4.25%;5年及以下的,利率从4%下调至3.75%;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从4.95%下调至4.675%。

    此次调整后,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其还款压力将减小。卢钊举例称,2010年,区直某高校职工梁女士因购买单位市场运作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40万元,贷款期限30年。降息前,她的月供为2027元,执行新的贷款利率后,月供调整为1968元,每月可减少59元。

    卢钊提醒,根据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且按月还款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一月按相应的公积金贷款档次利率执行。也就是说,今年11月22日之前发放的公积金贷款,目前还执行旧利率,明年1月1日后再执行新的利率。因此,梁女士今年11月和12月的月供还是2027元。

     公积金贷款更实惠

    对于不少在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之间徘徊的市民来说,利率直接决定了他们的选择。记者查询得知,目前各大银行降息后,5年以下的贷款利率是6%,5年以上为6.15%,如果是第二次房贷,各银行的贷款利率各不相同,但总体来看,与第一次贷款利率持平或者上浮。

    今年11月,区直某单位职工冯先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需贷款60万元,如选择商业贷款30年,按等额本息方式还款,月供为3656元,需要支出的利息总额为71.59万元。如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30年,则月供为2952元,比商业贷款减少了704元,利息总额为46.26万元,少了25万多元。

    据介绍,以前部分楼盘甚至谢绝客户使用公积金贷款。今年,由于银行在信贷方面收紧,置业顾问开始推荐购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

     以贷款发放日利率为准

    区直某医院的职工王先生说,10月20日,他向区直中心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30万元,期限为15年。在得知利率下调后,他懊恼不已,“你说会不会按旧的利率算?”据介绍,12月8日,区直中心已向王先生发放贷款。虽然王先生申请的时间在利率调整前,但实际利率是按照贷款发放当日的利率来执行的。因此,王先生的公积金贷款执行的是新利率,他的担心是多余的。

    卢钊说,如果市民仍有公积金贷款方面的疑问,可在上班时间拨打12329咨询。(李俭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