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公积金贷款新规 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

01.09.2015  10:11

公积金二套房首付20% 与首套房无差别。

   9月1日起开始执行;须结清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才能申请

  8月31日,住建部、财政部与央行发布通知: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公积金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自2015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次调整会给楼市带来哪些影响呢?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贷款科科长卢钊称,此次调整后,职工在公积金贷款方面,首套和二套在利率和首付方面已没有差别,可能会激发更多职工换大房的热情。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又降啦!”8月31日晚,得知此消息不少网友觉得吃惊。本次将二套房首付比例从30%降为20%后,会给购房职工带来哪此利好呢?卢钊称,本次调整,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和首套房在利率和首付方面已经无差别。“利率一样,首付比例也一样。”卢钊举例说,调整之前,在南宁购买一套单价为7000元、面积为100平方米的二套房,首付需21万元,但调整后,首付仅需14万元。因此,卢钊预测,由于二套房首付降低,原来一些需要组合贷款才能拿下来的房子有可能用纯公积金贷款也可以拿下来了。二套房贷款成本的降低,可能会刺激职工换大房的需求,掀起一波贷款的高潮。

  近一年来,公积金贷款政策多次放宽,区直中心和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量较往年都呈现出增长态势,这次调整后,卢钊认为,业务量可能还会大幅上升。

  新的二套房首付政策于9月1日起开始实行,那么9月1日前申请的职工能否享受到这一政策呢?卢钊称,9月1日前申请贷款的职工由于购房首付已经交付完毕,因此不存在降低首付提高贷款金额的问题。

  另外,卢钊强调,新政仍然维持了申请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即必须结清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才能够申请。也就是说,一个家庭不能同时申请两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有调整

  通告显示,本次调整涉及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申请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而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没有改变,仍为13平方米。从调整的幅度来看,对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限价房申请群体影响比较大。

  此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月薪不能高于2820元,但现在月薪不超过3384元即可申请公租房,标准提高了564元。申请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群体变化也比较大,此前,申请者家庭人均月薪要低于3760元,现在家庭人均月薪达不到4512元就可以申请,比此前标准提高了750余元。

  住房局公共租赁科负责人称,本次调整,是把南宁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作为基数,计算出来的标准。

   从8月起实行新标准

  记者了解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长期接受申请,而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房则根据建设情况集中申请。因此,不少市民想了解在新的标准出台后,按照什么时间节点来执行。例如,小黄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今年5月份南宁市推出公租房后,她想申请,但社区报名处的人员称,她合同上约定的月薪超过了相关规定,因此不符合申请条件。目前,新标准出台后,小黄是否可以按照新的标准重新申请呢?对此住房局公共租赁科负责人表示,之前仅有收入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目前均可以重新提交材料,再次申请。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从8月份起,一律按照新的标准接受申请,一些社区、街道办人员在政策领悟和信息接收方面有滞后性。如果申请者在交材料时,遇到疑问,可以直接致电5702826,由住房局保障房中心相关人员向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解释。

  据悉,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及住房困难标准曾在2011年、2012年、2013年进行过调整,但2014年未调整。本次调整后,不少市民担心申请保障的群体扩大,申请者爆棚,导致自己挤不上这“”车。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个影响不会很大,主要是这个标准以上一年度官方公布的居民可支配收入来计算,如果上一年度大家的薪资水平总体上升了,申请人群就不会有太大改变。(记者李俭芹)

 

[责任编辑: 徐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