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围堵"地铁站 南宁交警集中整治

02.09.2017  13:52

  交警严查违停乱放的共享单车。

  衡阳路地铁站前,共享单车成排停放在路边,影响道路交通。玉丽平  摄

  从地铁站出来,骑上共享单车,片刻之后便可到达目的地。如今,“地铁+共享单车”的组合,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南宁市民的出行选择,绿色出行而且十分便利。

  然而,由于共享单车的大量无序投放,加上部分使用者随意乱停,导致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频现,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在地铁站附近,人们出入地铁站时,将共享单车随意停放在路边,使得地铁站口原本宽敞的道路变得拥挤起来。日前,针对地铁站口前路段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交警部门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

  现象

  共享单车“围堵”地铁站

  8月30日上午,在衡阳路地铁1号线白苍岭站附近,20多辆小黄车依次排开,停放在没有划设停车泊位的道路上,非机动车道变成了停车场。

  “道路是公共资源,共享单车大量占道停放,会阻碍交通。”南宁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告诉记者,衡阳路交通压力大,加上目前正在进行工程建设,部分路段围挡施工,通行能力有限,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挤占了原本就紧张的通行资源,交通高峰时段容易导致拥堵。

  与此同时,记者注意到,在地铁站外,除了共享单车,还有不少电动自行车在路边乱停乱放。对此,近段时间以来,南宁交警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将违法乱停的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拖移。

  8月30日,南宁交警一大队再次联合西乡塘区大行动办、城管等部门,对大学路、衡阳路上地铁站口前乱停乱放的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联合执法小组共查处并拖移乱停放电动自行车14辆、共享单车39辆、私人变速单车1辆,现场处罚1人。

  开罚

  共享单车违停也要受处罚

  8月30日11时许,在衡阳路地铁1号线白苍岭站,一名男子骑着一辆共享单车来到地铁站口前。只见他将车辆随意停放在机动车道上,便往地铁站口方向着急跑去,正好被在此整治的交警一大队五里亭中队民警逮个正着,民警随后对该男子开出了一张20元的罚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或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可以对违法使用者处以20元罚款。”执勤民警表示。在日常整治中,交警部门会安排警力在重点时段和重要地点进行人为监控,发现乱停放者则进行现场处罚。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金外,还要求违法当事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到路口进行文明交通体验。

  受人们出行需求影响,地铁站口一直都是共享单车集中投放的主要区域之一。但是,在没有设置停车泊位的地铁站口附近,共享单车占道乱停放的现象十分严重。据交警一大队介绍,近段时间以来,该大队在大学路、衡阳路等路段平均每天拖移乱停放共享单车50余辆次,但仍然无法根治这一乱象。

  “使用共享单车享受到了便利出行,但不能为了图便利而违停,损害他人的公共利益。”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相关负责人呼吁,共享单车企业应承担起管理责任,不能将共享单车投放市场之后,任其肆意发展,而要通过推行信用机制、奖惩机制等方式,督促用户自觉文明停车。

  提醒

  未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上路

  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民警发现有不少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也骑共享单车上路,经常是人小车大,摇摇晃晃,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8月29日,民警就在执勤中发现两名五六岁模样的小男孩,各自骑着一辆共享单车,在路上追逐、嬉戏,其中一名男孩显然不能熟练控制自行车,在骑行过程中,车辆左右摇晃,十分危险。民警立即拦停,要求两名孩子将车辆归还,并告知他们儿童骑车上路的危害,教育他们今后不可再骑。

  据交警部门介绍,按照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下不准骑自行车上路。在此,民警也希望家长能够起到监督作用,尤其不要帮孩子开锁,勿让12周岁以下的孩子骑行共享单车。

  “防微杜渐,希望家长们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要等出了事故才追悔莫及。”民警提醒,今年以来,儿童骑行共享单车上路引发的交通事故并不少,家长们应加强监督,“若是未满12周岁的儿童骑自行车引发交通事故,其监护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 劳艳燕 实习生 李凤梅 通讯员 玉丽平)

编辑:石笑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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