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物价局、粮食局公务处理方式变更的函

14.04.2017  12:5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调整的通知》(南府发〔2016〕3 号)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府办〔2016〕15 号)精神,我委加挂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粮食局牌子。为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履行职责,经研究,自2017年4月起,发送给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粮食局的文件和公务活动通知由我委办公室统一接收办理。   我委办公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一里1号,联系电话:0771-5539229(办会)、0771-5539221(办文);   市政府交换箱号:49#(南宁市物价局、粮食局在市政府交换站内交换箱已撤销)。   特此函告。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