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票软件升级的温馨提示

18.05.2017  16:35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要求,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票软件的纳税人必须选择相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为此,请您于2017年5月25日前将开票软件升级到最新版本(V2.0.12_ZS_20161225)。逾期未升级将会影响您正常领取和开具增值税发票。

  自治区国税局

  2017年5月17日

【紧急通知】关于将开票软件升级至最新版本的紧急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要求,所有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应将开票软件升级至最新版本(开票软件最新版本V2.国家税务局
广西各级工会开展多彩活动庆“六一”(三)
          百色市总工会 本报讯 (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