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清祀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6.05.2015  17:01

桂司干〔2015〕11号


厅机关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律师协会、广西公证协会:  

经研究决定:

潘清祀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副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黎肖萍同志(女)任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主任科员;

秦峰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证处)副主任科员,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科员职务;

王青青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副主任科员,免去其自治区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证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覃韦榜同志任自治区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副主任科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