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邱林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6.01.2018  02:01
 

南发改人事〔2018〕5号

 

各科室及所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邱林敏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办公室科员职务;

  任林贤茂同志为国民经济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国民经济综合科副主任科员职务;

  任江发将同志为就业和服务业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办公室科员职务;

  任邓宇同志为社会发展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财政金融科副主任科员职务。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