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检察院预防校园欺凌 用法律守护未来之花

13.11.2017  12:21

  广西检察网11月13日讯(通讯员何詠合    刘序明)为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预防校园欺凌,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增强学生的自律和防护意识,2017年  11月9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派驻五塘检察室检察官到五塘镇第二小学沙平教学点,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制宣讲活动,为260多名师生送去冬日里温暖一课。 

  兴宁区五塘镇第二小学是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定点帮扶学校之一,学生多是来自农村家庭的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少了父母的保护,他们很容易成为被欺凌、被侵害的对象。针对这一特点,检察官以“学会自我保护,拒绝校园欺凌”为主题,以形象的语言向师生们讲解避免校园欺凌发生及防范知识。一方面,以同学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情景模拟活动,深入浅出地讲解如何应对社会上常见的针对未成年人的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犯罪行为,引导同学们摈弃争强好胜、乱讲哥们儿义气的坏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对校园欺凌说不的底气与勇气,远离校园欺凌。另一方面,通过法律知识、自我保护常识有奖竞答,让同学们在积极性参与的过程中牢记防范校园欺凌的技能。 

  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该校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增强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应用法律武器维权的能力,为平安校园的建设构筑了有力的防护网,受到了该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作者单位:兴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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