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法检两院观摩受贿案庭审 敲响预防犯罪警钟

18.12.2014  14:49

  

庭审现场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韦仲达 通讯员 劳秋艳 代斌) 为更好地预防职务犯罪,进一步拓宽教育广大干警、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的渠道,12月17日上午,兴宁区法院与兴宁区检察院联合以观摩一起受贿罪案庭审的形式,开展了一次廉政教育活动。兴宁区法院院长韦穆及检察院检察长王运华到庭观摩指导,法院十二名新任人民陪审员及被告人单位的副科级以上领导也参加了此次教育活动。

  当天的法庭上,被告人韦某、尹某在担任某投资公司的领导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的推进、验收、招标等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从而收受“回报款”39万余元,两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犯受贿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触犯了法律表示悔恨。

  对于此次活动的开展,兴宁区法院院长韦穆表示,近年来,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要求,注重人民陪审员的培养,本次新任陪审员的廉政教育课,其目的是让人民陪审员绷紧“廉政弦”,更好地发挥“既能审又能判”的作用。

  “我们检察院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职务犯罪的预防及侦破,此次邀请被告人单位的副科级以上领导来旁听,主要目的是以发生在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来为他们敲响警钟,主动杜绝违法犯罪的行为发生。”兴宁区检察院检察长王运华表示,此次法检两院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在对被告人开庭审理、维护法律公正的同时,也给法院、检察院的干警及被告人所在的单位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