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法院反对暴力共建和谐校园

08.10.2016  13:35
  日前,兴宁区法院的法官走进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举行了以“关爱下一代,反校园欺凌、暴力”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

  活动中,兴宁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庭长梅晓兰法官将该院近几年来审理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案件整理成一个个生动具体的法治小故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宣讲校园暴力犯罪案件的特点、危害性和法律后果,告诉同学们应该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暴力。该校全体同学还进行了反对校园暴力的宣誓。此外,兴宁区法院还发放了法制宣传资料1000余份,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法官提醒,面对校园暴力时要这样做:首先安全第一,如果已经被暴力控制,就尽可能拖延时间,必要时向路人呼救,用异常动作吸引周围人的注意,争取帮助。其次,结伴而行,上下学尽可能不要一个人独行,可与同学为伴或由父母接送等;避免冲突,在上下学路上或校园里不要主动引起矛盾,遇到校园暴力要及时向老师、同学求助。另外,按时回家,上下学途中不要走僻静、人少的地方,尽量走大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