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法院速审团队让案件审判提速

17.08.2016  11:37
  8月16日,从兴宁区法院了解到,在探索建立“繁简分流”的法院速裁机制改革中,该法院成立速审、速执团队,仅一个多月就收案516件,其中审结202件,完成了接近法院上半年商事案件的工作总量,速审、速执团队让办案效率明显提高。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遇纠纷上法院打官司维权成为不少人的选择,因此导致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开始凸显,而探索建立“繁简分流”的法院速裁机制成为提高司法效率和优化资源的重要途径。在法院速裁机制改革中,兴宁区法院于7月1日成立速审团队,旨在通过对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对适合速审程序的案件快速审结,有效地缓解审判压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灵活办案,采用调解和速裁相结合。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与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后将三名公司股东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付被拖欠的款项。其中,被告杨某与原告是亲属关系,但关系僵化。因此,杨某拒绝承担责任,对法院也拒绝透露住址,使法院诉讼文书无法送达。对这种情况,法院通常会采用公告的方式完成送达,但按程序公告期为2个月,只有公告结束才能开庭审判。

  为了对案件做到快审快结,速审团队坚持每天给杨某不间断地发短信和打电话,最终杨某答应法官可以调解处理。面对当事人双方,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倾情释法,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诉。这起案件从7月5日立案,至8月10日成功调解,仅用了一个月时间,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也避免了当事人的诉累。

  同样,执行难也是困扰法院办案效率的一块绊脚石。为此,兴宁区法院执行局对包括自动履行案件,房屋过户办证案件,经执行查控系统发现有足额财产的案件,已做财产保全且财产足够履行的案件,被执行人为信用良好的公司法人、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的案件,有可能批量结案的系列案、标的额为1万元以内且被执行人能够联系的案件,被执行人查无财产下落不明且申请人无法提供财产线索的案件以及其他能够快速执行的案件等9种案件,从法律文书的制作和送达、执行程序、领款过程、执行期限上进行简化,挑选精兵强将,成立简案执行团队,简化执行程序,确保案件快办快执,从而提高办理执行案件的效率。

  今年上半年,兴宁区法院商事案件的收案数646件,结案355件。而在今年下半年该法院成立速审团队一个多月时间里,速审团队共收案516件,审结202件,案件平均办理周期为19.25天。在案件执行方面,简案执行团队成立后收案138件。其中,运用分流为简易的案件47件,已执结45件,平均用时17.6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