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法院邀媒体监督案件办理 严厉打击失信行为

19.05.2016  11:56

  

  兴宁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在现场与被执行人交涉。兴宁区法院供图

  南宁新闻网讯(通讯员罗欧阳 记者韦仲达)5月18日上午,兴宁区法院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突击执行行动中,邀请媒体记者全程随行监督报道,通过媒体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传递法院执行的最新动态,显示出该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决心与信心。

  2015年2月,被执行人蒋某因生意向申请人杨某分两次借款合计99万余元,并约定了利息。后因被告一直不按约定支付借款利息,杨某多次催还无果后起诉至兴宁区法院。该院受理后依法作出判决,杨某的诉讼请求获得了法院支持,但蒋某却一直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杨某遂向兴宁区法院申请执行。

  当天上午,在媒体记者的监督下,兴宁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来到被执行人蒋某所在的兴宁区二塘镇某建材市场,很快找到了被执行人蒋某。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媒体和周边群众的关注下,蒋某逐步转向配合。执行人员在媒体记者的全程监督下,依法对蒋某主卧室进行搜查,并对其四张信用卡进行查封。执行法官调查得知,蒋某一方面有财产拒不申报另一方面有财产拒不履行判决,其行径恶劣,最后依法核对蒋某立即实施为期15天的司法拘留。

  兴宁区法院院执行局副局长林炜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兴宁区法院正在全面铺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希望通过媒体记者的全程监督报道,让执行行为在司法阳光下进行,同时也让群众得以全面了解该院的执行工作。

  “当前的执行工作进度总体上是好的,但确实存在着很大难度。失信被执行人有的一直躲在外地不肯露面,有的长期与法院磨洋工、耗时间、打游击,有的教唆家人与法院执行法官蛮横对抗。”林炜明说,无论多困难,兴宁区法院执行局干警都会加大执行力度,尽全力予以克服,继续打击规避执行的失信行为,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