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胜利闭幕

23.02.2017  21:33
  兴宁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代表大会上,全体人大代表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南宁市兴宁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南宁市兴宁区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各项议程、决定。 

  今年以来,兴宁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实现城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了解,兴宁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胜利闭幕,也为城区人大常委会在今年的工作指明了目标与方向,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城区人大常委会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九届五次全会确定的目标要求,围绕城区“两轴三区四中心”发展格局,以“持续争先、赶超发展”为主题,以服务民生福祉为主线,以推进法治建设为主调,以发挥代表作用为主体,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则,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不断开创城区人大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