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多措并举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6.11.2015  11:37

  自新《环保法》执行以来,兴安县多项举措宣传新《环保法》相关法律法规,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防治为重点,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体制,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以确保环境安全。

  一、开展新环保法宣传教育、营造保护环境良好氛围

  自2014年新《环境保护法》修订以来,兴安县多措并举宣传贯彻新《环境保护法》:

  一是组织全县十个乡镇、环委会成员单位通过宣传一条街、发放宣传单、环保咨询等开展新《环境保护法》“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环保组织”等五进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咨询、解决疑难50问题余件。

  二是利用全区开展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契机,由环保局局长、副局长带队分成十个检查组,每个乡镇召集木材加工、竹制品、矿粉、酒店、小酒厂、养殖业等所有企业共1700多家企业业主及乡镇环保工作人员、企办主任等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暨新环境保护法宣传培训》会议进行学习;

  三是根据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和几个配套文件的法规条款,以每条法律的解释为主线、兴安县各部门为企业所做的服务为载体,解决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为宗旨,从2015年3月开始为期6个月在电视、兴安资讯的每期开展环保专题宣传共32期,让全县人民了解《环境保护法》法律知识及兴安县存在的环境问题;

  四是根据新《环境保护法》修订后的法律解释及兴安县存在的一些常见的环境污染纠纷,由兴安县环境保护局编印了130多页的《环境保护法学习及环境维权知识读本》6万多册,送发到各乡镇所有企业、酒店、养殖场、小酒厂、村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全县所有干部职工、县城所有街道的铺面和企业周边村民手中,同时利用“6·5世界环境日”、“4·22世界地球日”、安全生产日,结合开展“美丽兴安·生态乡村”活动,组织环委会成员单位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在全县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新《环境保护法》宣传的高潮;

  五是组织全县所有的环保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环保部、区环保厅、桂林市环保局组织的新《环境保护法》培训,并邀请自治区环保厅专家到兴安县开展企业负责人及干部职工的培训,全县共参加培训人数达到400多人次。

  二、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健全制度机制、完善保障措施情况

  兴安县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环境保护职能,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步付诸实施,并确立了生态立县战略,坚持不懈地开展生态县建设,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落实了各部门、各乡(镇)环境保护工作职能,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并实行一票否决,加大生态环境破坏的责任追究力度,使兴安县在实施《环境保护法》过程中形成党政统一指挥,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分工负责,企事业单位尽责担当,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一是严格项目建设的环评审批和项目竣工的环保验收管理,以及工业集中区规划的环评审批,从源头上减少污染;

  二是加大了对矿山开发、风电、公路、水利建设等项目建设的生态保护力度,要求项目建设与生态保护同步实施,严防水土流失。                                 

  三是狠抓制度关。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案件办理制度》等一系列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努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是加强环保投入,为环境污染治理提供资金支持,2015年县本级财政预算环保投入达5763万元;

  五是加强了环保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开工建设了环保监察、监测业务用房和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

  三、狠抓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确保环境安全。

  一是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今年兴安县全县动员县、乡、村三级组织的干部职工对辖区内的污染源逐村、逐屯进行地毯式排查,共检查出各类排污单位1720个,县城及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5个。查处违法企业50家,其中责令限期整改32家,关停污染严重企业8家。对辖区砖厂、采石场、竹木加工、矿粉加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开展专项整治;

  二是继续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全面开展“生态乡村”行动。今年兴安县新开工建设农村污水处理项目18个,4个乡镇垃圾炭化热解处理项目正有序推进,对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项目确保正常运行。通过几年的努力,兴安县总投资1.36亿元,建成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100座,日处理生活污水8300吨,建成垃圾中转站5座,垃圾收集转运机动车48辆,大型垃圾转运车6辆,移动垃圾箱997个,固定垃圾收集池1290个,发放垃圾桶209760个,全县农村连片整治项目覆盖了全县所有村屯,使农村环境得到焕然一新。 

  三是加强对砖厂污染治理力度。按照桂林市大气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兴安县对8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砖厂依法进行关闭,对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限期整改的16家砖厂正有序进行整改验收。

  四是加大污染减排力度,确保完成减排任务。兴安县海螺有限责任公司两条水泥悬窑脱硝设施致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以来正常运行。1、2线综合脱硝效率分别为62.18%、62.95%,完成氮氧化物的减排工作;溶江镇区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及主管管网已基本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日处理生活污水22000吨,现已对县城污水收集管网进行扩建和改造,提高了污水收集率,启动了三〇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今年完成了5家畜禽养殖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截止目前,兴安县共完成3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五是加强饮用水水源监管,确保饮用水安全。今年3月查处五里峡网箱养鱼项目1个取缔140个养鱼网箱,同时把县政府印发的《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的通告》发放至各乡(镇)及村屯,目前已发500余份通告,加强了兴安县1276个具有饮用水功能的井眼、小溪进行清理并设立保护区标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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