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检察院联合法院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

12.06.2015  14:44

  广西检察网6月12日讯(通讯员  罗欧阳  蒋世明)6月10日,兴安县检察院联合兴安县法院、广西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一起走进该县崔家中学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普及毒品知识,传播禁毒理念,增强全校师生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活动中,兴安县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李燕飞副科长以兴安县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为切入点,全面剖析了导致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道路的生理、心理、家庭和社会等四大因素,再一次强调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要采取“预防为主,防打并举;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呼吁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力度,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力度,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各种娱乐场所,让未成年人远离暴力、远离毒品,从而营造一个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

  兴安县法院刑庭副庭长袁建军以“识毒、防毒和拒毒”为主题,讲解了“什么是毒品”、“毒品的种类”、“毒品的危害”等相关内容,并通过发生在兴安本地的3个真实案例,阐释了毒品对青少年的严重危害,让学生们提高警惕,从思想上、心理上、行为上筑牢三道防线,提高自觉抵制毒品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广西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官蒋玲以“抵制毒品诱惑,珍惜美好青春”为主题,详细介绍了当前我国“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四禁方针,并介绍“6.26”国际禁毒日的由来。同时,还结合典型案例,介绍了目前我国新型毒品流行对青少年身心健康所造成的危害。教会同学们从做好三道防线来预防毒品。

  这次活动,精彩的讲座让崔家中学全校师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毒品预防知识教育,为构建“平安校园”、“法制校园”奠定了基础,受到了该校师生的一致好评,社会效果显著。

  (作者单位:兴安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