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查组对南宁市开展兽用生物制品合法性整治检查

21.06.2016  03:35

      2016年6月12-17日,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组织广西兽药监察所、百色市和崇左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对南宁市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乡镇兽医站及规模养殖场使用的兽用生物制品合法性进行检查。本次整治工作检查组共抽查了13家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2个乡镇兽医站、4家规模养殖企业。

      在规模养殖环节,执法人员重点核查使用疫苗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情况。通过检查疫苗存储仓库、使用台账、入库记录、患病动物治疗记录等材料,检查组在南宁市没有发现经营、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假疫苗、走私进口疫苗、使用“自家苗”等违法行为,受检规模养殖场按规定做到建立规范、健全的养殖投入品管理制度,执业兽医认真执行兽药处方药管理办法,出栏的畜禽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上市销售畜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