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内地警方向香港通报林荣基案:不存在“跨境执法”

15.07.2016  00:38

7月4日,公安部与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组成代表团在京就两地进一步完善相互通报机制进行磋商。商谈期间,内地有关省市办案单位还将向香港代表团通报林荣基案有关情况,通报回应了此前外界对该案的相关质疑。同时,通报中也涉及在内地抓捕香港“3?14”重大抢劫杀人案嫌疑人揭冠国的有关情况。

据了解,林荣基于2015年被内地警方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后取保候审返回香港期间,突然于6月16日在香港立法会议员何俊仁陪同下在港召开记者会,声称内地警方跨境执法,并以此指责“一国两制”遭到破坏。此事引发部分香港媒体关注。此次商谈中,宁波警方向香港代表团通报了林荣基案件。

◎宁波警方通报:不存在“跨境执法

据宁波警方介绍,2015年上半年,宁波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向宁波地区非法销售境外书籍。进一步的调查表明,香港铜锣湾书店在内地转寄这些书籍,并通过内地银行账号收取售书款。2015年9月,宁波市公安局对铜锣湾书店店长林荣基等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

调查显示,早在2012年林荣基就曾因非法携带24件出版物入境被罗湖海关行政处罚。此后,林荣基为逃避监管采取伪装封面等手段,将内地购书人通过网上、电话购买的书籍从香港直邮给购书人或先邮寄给其在内地的女友胡某,再由其再转寄至购书人,并通过内地银行账号收取售书款,而林荣基按约定向胡某等人支付转寄费用及报酬。至案发,仅胡某转寄的出版物就达368单,相关内地银行账户收取的书款达40余万元。林荣基等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明明知道触犯法律为什么还要左一次右一次地包装伪装后让我来给他转寄?”林荣基的女友胡某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利用我来给他赚钱,感觉他简直不是个男人。

犯罪嫌疑人林荣基转寄书籍、收取售书款等行为发生在内地,并在深圳被抓获,不存在在香港‘跨境执法’的问题。”宁波市公安局办案民警朱维宏告诉记者,2015年10月17日至24日,犯罪嫌疑人林荣基等人在深圳、东莞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刑事拘留,之后被宁波市公安局监视居住,从始至终该案都由宁波警方侦办。

◎林荣基因个人原因不愿向家属通报

都是很煽动性的书。” 在宁波警方公布的一段视频中,林荣基评价该书店所销售的书籍时说,这些书籍大多是通过互联网东拼西凑,“搞的太烂,香港人就不会看,因为看过就知道假的。

专家表示,林荣基向内地出售的书籍大量内容胡编乱造,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2条,林荣基等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第4项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

但是警方透露,林荣基到案时,因长期与妻子、儿子关系不和,同时此次前往内地的原因为私会女友,导致其不愿意把他涉嫌犯罪等情况告知家属。

我和林荣基被宁波公安局抓住以后,当时我们就申请不要请律师,也不要通知家人。”林荣基的女友胡某也证实了警方的说法,“因为他有家庭,而我上有七十多岁的父母,自己还带着一个孩子,他们都是无法承受这些打击和压力。

2015年10月24日,林荣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监视居住措施。2015年11月6日,林荣基通过电话与其妻子进行了联系。

刑事诉讼法第73条第2款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专家表示,林荣基是自己签名放弃通知家属的权利,警方尊重犯罪嫌疑人的选择,并由其自己通知家属,这在道理上不能视为更不文明。

在林荣基被羁押期间,内地警方接到了香港警方的有关来函后,2016年2月4日,宁波市公安局通过广东省公安厅港澳警务联络科,向香港警务处联络事务科通报了林荣基案的有关情况。

◎图书馆长怒斥记者会谎言

警方表示,基于林荣基“认罪态度相当好”,同时考虑其犯罪行为的性质并不十分严重,2016年3月21日,宁波市公安局根据法律规定对其解除监视居住并取保候审。

由于林荣基此前长期生活在香港铜锣湾书店内,案发后已无法居住,于是林荣基提出因与妻儿关系不和,如果返回香港则存在居住困难的情况。内地公安机关根据其请求和意愿,在取保候审期间安排其前往广东韶关图书馆工作。

朱维宏介绍,今年6月初,林荣基向警方提出希望返回香港,并明确表示他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对此警方予以同意。

根据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林荣基返港后负有向内地公安机关报告个人相关情况的义务,并不得有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但林荣基通过媒体公开表示不会返回内地后,公安机关无法再与其取得联系。

林荣基还在香港召开的记者会上声称,自己在韶关图书馆工作期间遭“扣押”并被限制人身自由。

如果他够胆现在走到我面前来,我要跟他对质,看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近日媒体播出了韶关图书馆馆长陈伟清怒斥林荣基的画面,他认为林荣基公然说谎,事实上图书馆的安保视频能够证明林荣基3月到6月在馆工作期间自由出入和工作的情况,而且陈伟清还曾带林荣基前往名胜景区丹霞山登山,并有两人在景区的合照为证。

陈伟清表示,在他心目中香港是一个非常讲法治的地方,但想不到立法会居然允许有人召开记者会向全世界说谎。

◎专家建议:两地应尽快建立刑事司法协助

对本案中部分香港媒体关于管辖权的质疑,深圳大学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庄解释认为,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规定,刑事犯罪案件由“犯罪行为地”法院管辖,而犯罪行为地既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也包括犯罪结果发生地。林荣基偷运非法出版物入境或者在中国内地投递非法出版物给他人,其破坏内地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都在中国内地,可见内地司法机构对林荣基案享有无可争辩的刑事管辖权。

据了解,内地长期以来希望与香港达成刑事司法互助的安排,实现通报互涉两地的刑事案件、移交逃犯、规定两地刑事管辖权限以及相互承认和执行刑事判决等。但深圳大学法学院董立坤教授介绍,由于香港某些政治势力的反对,两地的刑事互助安排,至今没有达成协议,致使有人在内地犯罪,或有人在香港对国家和内地机构以及个人犯罪,常藏匿在香港,逃避了内地的法律制裁。

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副教授刘诚也表示,内地的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打交道不需要一套司法互助机制,内地所希望建立得这套机制恰恰是尊重“两制”的产物。“但‘一国两制’的前提是‘一国’。” 刘诚说,香港居民既是香港居民,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若有违法犯罪,尤其是与国家安全有关的行为,“一国”是最根本底线。

宁波警方表示,鉴于林荣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警方已敦促林荣基返回内地接受调查。如其拒不返回,宁波警方将依法对其变更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