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内河航道屡遭破坏 借助新法威力严打碍航行为

04.05.2015  14:17

广西航道管理部门举办《航道法》执法培训,将依法保护好航道资源

借助新法威力 严打碍航行为

航道执法人员正在对非法采砂进行查处。 自治区港航局供图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卢冬琳  通讯员  吕英鹰  郑燕

4月28日,自治区港航局举办《航道法》执法人员培训并在会上强调,除了加大该法的宣传力度外,还将利用新的“尚方宝剑”,依法惩处各类危害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航道通航条件恶化问题,加大对碍航采砂、侵占航道网箱养鱼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我区内河航道屡遭破坏

我区2008年实施打造西江亿吨黄金水道发展战略以来,航道管理部门为两件事头疼,一是一些已建成的拦、跨、临河航道工程,成为大通道上的瓶颈,想改造又无资金,不改造又影响黄金水道的效益,甚至会造成安全事故;二是航道建设完成后,一些破坏、侵占航道的行为,特别是非法乱采挖河砂现象,影响了建设成果发挥作用。

目前,我区内河港口货物吞吐量和内河货运量双双突破亿吨,基本实现西江亿吨黄金水道的建设目标。而作为水运基础的航道,如果管理不好,将直接影响船舶通航及运输效率。

内河采砂、网箱养鱼一直是我区内河上的普遍现象,如果这一现象出现在航道内,将直接影响船舶通行。然而,依照原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规定,诸如非法采砂等碍航行为,仅能处以一千元至二万元的罚款,且无法扣押工具。对于日利润可高达万元的采砂船主来说,难以有根本性的约束力。

新法严惩非法碍航行为

南宁航道管理局航道监督科副科长陈树昌和同事,前不久在郁江横县南乡镇附近发现几艘船舶在航道内采砂,当即劝离。然而过了几天,这些船舶又在此采砂,执法人员便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又过了几天,该航道内设置的一处航标因为采砂导致河床疏松倒塌了,直接对过往船舶的通航安全造成影响。

陈树昌说:“航标相当于公路的标志标线,如果位置不对或倒塌,很可能使船舶搁浅。这些采砂船主就是觉得处罚不重,所以长期在航道内采砂。”

据了解,非法采砂不但破坏航道,造成水上交通事故,还危及堤防,影响河道防洪安全。《航道法》在这方面加大了处罚力度,凡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采砂,损害航道通航条件的,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扣押或没收非法采砂船舶,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