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商局再次梳理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08.05.2018  21:52
 

  今年,南宁市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8〕3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46号)文件要求,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在去年编制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再次认真梳理,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围绕随机抽查项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内容,共梳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行为、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等随机抽查项目8大项,明确抽查依据法律、法规36个小项,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据统计,2016年以来,全市各级工商系统开展了“红盾1号家电和通讯设备行业双随机”、“红盾2号农资打假”、“红盾3号商标广告整治”等抽查41次,共抽查市场主体32714户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636户,责令改正1030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26起。统筹开展了餐饮服务行业、特种设备行业、旅游市场等8次市级跨部门联合抽查,共现场随机抽出抽查对象928户,随机匹配市级各部门执法人员1786人次。各县区共开展联合抽查59次,抽查市场主体162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