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委员会部署实施城乡环境整洁行动

29.02.2016  19:44
        近日,根据《南宁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6-2020年)》精神,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南宁市农业委员会部署实施城乡环境整洁行动,明确七个方面的工作重点。     一是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处理,重点解决好农村畜牧养殖场(点)的污水处理问题。     二是严格活禽市场准入,监督规范活禽市场秩序,逐步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     三是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处置,加大白色垃圾治理力度。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开展秸秆还田等资源化综合利用。     四是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类污综合治理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     五是加快实施农村改厕,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鼓励建设“四格式生态厕所”和沼气池,加强对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六是坚持规划引导、源头管控,加强城乡环境的美化、绿化、亮化,着力改善人居环境。     七是制修订市民公约或村规民约,积极发动各级各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大清扫、义务劳动等活动,劝阻和治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卫生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