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十二五”农业机械总动力比“十一五”增长29.9%

27.04.2016  10:57

  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拉动下,河池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不断提升,农业生产效益进一步提高。截止2015年底,全市共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7亿元,比"十一五"期间增长26%,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4.3%,比"十一五"的2010年末(18.1%)增长26.2%;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0%,比2010年末(39.84%)增长20.16个百分点;甘蔗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5%,超过原定目标(30%)15个百分点,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346万千瓦,比2010年(266.27万千瓦)增长29.9%.各类农业机械总量达91.28万台套,比2010年(76.3万台套)增长19.6%。随着河池农机化的不断发展,促进了全市农业生产效益的增长和农民的增收。

主要措施:“十二五”期间,河池农机部门,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落实,提升农业农村农机装备水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县(市、区)农机部门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业务人员密切配合的领导机制,每年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明确本地农业机械推广重点,引导农民购买先进适用的补贴机具,保证惠农政策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实施。二是强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每年均逐级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评范围,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平台,及时、准确公开中央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补贴政策宣传到乡镇村屯,确保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三是强化廉政教育。每年都举办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培训班,组织市、县(市、区)农机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操作人员参加培训,通过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等,教育广大农机管理干部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效杜绝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市、县(市、区)农机部门每年都在辖区内开展两次以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督查活动,并对补贴机具总数10%以上进行回访核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高效安全廉洁实施,农业农村农机装备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