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严格措施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

25.04.2016  20:13
      2016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确定了实现重点监管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检查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反馈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四个100%”的工作目标,为确保目标实现,农业部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工信、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农资打假合力。加强对本部门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保障工作人员、条件和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检打联动工作机制,明确程序、标准和任务要求。检测机构发现假劣农资线索,要及时报告行政管理和执法机构,对执法机构临时送检的紧急检测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尽快检测。执法机构要及时核对物流、通信、资金等线索,确认证据,必要时可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为行业管理机构依法监管提供依据。及时办理上级督办案件,妥善处理农民投诉举报案件。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全力以赴、一管到底,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主动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并及时移送有关部门,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农资打假工作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办人情案,以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地方保护、参与违法经营的,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启动行政问责机制。
      三是强化能力建设。抓住机遇,争取将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各地也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整体改善农资执法装备和条件。要充分认识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支持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纳入到公务员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同建设、同支持,不断提高执法监管合力。严格执行农业执法“六条禁令”,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规范执法能力。
      四是突出协调配合。认真执行区域联查、跨区协查、省际协作等制度,强化信息沟通、线索通报,扩大办案成果,努力做到一地发现线索,多地联动办案,深挖整个环节,规范多个企业,整顿一个行业。农业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及工商、质监等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假劣农资“人人喊打,无处藏身”的局面。
      五是强化信息报送。按照要求,做好农资打假统计报告工作。实行县以上逐级上报制度。农业部将每季度公布各地统计报告情况,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依据。